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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质押贷款协议书(模板21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4-04-02 16:56:50


合同协议是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必要产物,保障了交易的正当性和可靠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本,仅供参考,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编写合同协议。

货物质押贷款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3、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5、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7、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5、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质押担保贷款协议书

借款人: 电话:

地 址: 邮编:

贷款人: 电话:

地 址: 邮编:

出质人: 电话:

地 址: 邮编: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 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 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 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住房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____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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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押担保贷款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

动产质押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一条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借用人(签字):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协议书

甲方(借款人): (写明借款人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 (写明贷款人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贷款用途及贷款数额。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借款担保。

六、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货物质押贷款协议书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县支行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公司质押担保贷款协议书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的权利凭证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美元质押贷款协议书

甲 方(融资方):

乙 方(操作方):

甲方因开发项目需要融资,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愿意用公司股权(财产、项目)进行司法公证抵押给存款方,乙方同意安排存款方提供美元定期存款,为甲方在银行贷款做质押担保品。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接收美元存款银行为中国 银行 分行 支行巳与企业达成贷款协议;贷款银行同意存款方所在银行美元存款,划拨到甲方贷款银行存款方开设的外汇帐户上,银行并以存款方为受益人开具美元定期存单,该美元定期存单为甲方企业贷款做质押担保品。

第二条 甲方质押贷款银行本次接款额度为 万美元(首单为1000万美元以内)。质押期限不超3年。甲方需一次性支付15%的综合费用给存款方。在该定期存单到期前三十天内,由甲方负责还清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将美元定期存单退还给存款方,该存单到期本息归存款方结算。

第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资质、拟建项目配套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季度财务报表(含固定资产清单)、银行与企业贷款协议、银行坐标(帐户)、银行帐单(体现费用支付能力)、企业授权融资委托书、董事会同意返还给各方款项的决议等相关文件资料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已确认的本协议书后, 即安排操作人员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贷款银行所在地操作。乙方人员到达甲方贷款银行所在地当天起;甲方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资料(加盖甲方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便于乙方操作人员了解甲方企业概况。

第五条 乙方操作人员与甲方贷款银行官员见面洽谈时,乙方操作人员主要了解贷款银行为甲方贷款的真实性及具备贷款条件的相关依据进行核实。乙方操作人员对上述情况核实无误后;存款方、甲方、贷款银行三方按有关规定各自办理资金报备手续。

第六条 各方资金报备手续完善后及银行为甲方贷款条件成熟时,甲方需按首单接款额的3%履约金,从贷款银行甲方帐户上开具真实、有效的银行付款凭证给存款方认定(剩余的综合费用款由银行出具费用支付承诺);存款方对上述费用认定后即按双方约定时间,将首单资金汇兑到贷款银行存款方开设的外汇帐户上。存款方资金显帐后,质押贷款银行于当天无条件地将3%履约金支付给存款方(该履约金在15%综合费用中扣除)。

第七条 美元资金显帐后, 贷款银行以存款方为受益人开出美元定期存单(两年到期银行再自动续存壹年),并由存款方与贷款银行办理质押贷款担保手续。贷款银行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放贷款,同时贷款银行将剩余的综合费用款汇入各方指定帐户。若是贷款银行不能按约定时间发放贷款,银行须将存款方已显帐的资金按原汇款线退回;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确保在接款银行无贷款、无抵押;保证贷款银行同意接受对该资金的使用实施专款专用、监督管理、将甲方财产(项目)抵押给存款方,并在公证部门办理司法公证抵押手续。同时,该定期存单在担保贷款未到期之前,贷款银行保证不得提前解付结汇及撤消存单。担保贷款到期时由甲方负责还本付息。贷款银行退还美元定期存单给存款方,存款方收到美元定期存单后即与甲方解除抵押公证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操作本项业务期间,均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操作,政府及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因甲方及甲方银行的原因,而导致本次业务操作间断,属甲方违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不再退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干涉,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甲方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若是乙方违约,乙方须将本次已收取的费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其他各方无关。

第十一条 本操作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书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甲方(融资方):

乙方(操作方):

甲方因开发项目需要融资,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愿意用公司股权(财产、项目)进行司法公证抵押给存款方,乙方同意安排存款方提供美元定期存款,为甲方在银行贷款做质押担保品,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接收美元存款银行为中国 银行 分行 支行,已与企业达成贷款协议;贷款银行同意存款方所在银行美元存款,划拨到甲方贷款银行存款方开设的'外汇账户上,银行并以存款方为受益人开具美元定期存单,该美元定期存单为甲方企业贷款做质押担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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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居间协议书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甲方引进过来的资金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的,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按银行利率执行,具体贷款期限以与银行协商为主,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成功,收取 的中间费用.

第二条:报酬的支付

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间:办理成功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完款。乙方不提供发票.逾期支付按中间费用的每天2%支付利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办理相关业务原始资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 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支付报酬。

3. 如果甲方与银行未达成协议,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即时向甲方通报存单质押相关进展情况。

2. 按约定时间方式向甲方收取报酬。

3.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将资料另做它用。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及解约

本协议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条款内容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生效.若因甲方原因资金未能到达银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

决,若协商未果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一般填写原告或被告) 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一般填写重庆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质押贷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乙方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总金额为万元的贷款,贷款月利率为1.5%,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押物。

1.质押物是乙方(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甲方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乙方声明及保证。

1.乙方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书前,乙方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乙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书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书,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质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质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甲方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甲方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乙方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乙方在本质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乙方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乙方有其他违反本质押书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甲方对乙方采取各项处理质押物措施,包括:

(1)从乙方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乙方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书自甲方、乙方有效签字并于工商部门登记后生效。

2.本质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质押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与债权人即甲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产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是全额抵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抵押物的资料、登记和管理。

1、资料: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原件或由产权登记中打印的查询单原件,并应保证该资料真实、有效。

2、登记:乙方应于本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当日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抵押物权属证明交由甲方保管。

3、管理: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该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核算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变更登记费等全部支出。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签订后,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未全部受偿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抵押、改变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并不得实施减少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项应提前清偿甲方债务。

2、由于乙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通知当日向甲方提供新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抵押物因损害而获得的赔偿范围内优先受偿或提存。

第六条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甲方未受清偿或乙方未按合同。

第五条的约定及时提供新的担保的,甲方有权依法或依约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甲方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将权益转让给。

第三人,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三条第。

1、2款或。

第五、六条的约定,乙方应按主合同项下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致使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则,乙方应按主合同项下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双方在相关部门备案之《抵押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贷款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靖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抵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份,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贷款合同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质押贷款合同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以抵销。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质押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___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贷款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以抵销。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质押贷款合同

出质人:(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合同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贷款合同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县支行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贷款协议书贷款协议书

地址:____

主办人:____

账号:____

电话:

传真:____

邮编:____

乙方(委托人):____

银行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丙方(借款人):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第一条甲方主办人

先生根据甲、乙、丙三方签订的本委托贷款合同的金额,将____先生在华人民币xx年率5.8%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存款税由存款人缴纳,一次性操作服务费10%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共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在款到位xx年的年利息和一次性综合服务费____万元整支付给____先生,由乙方受托银行____分行负责赔偿动款损失,其标准按动款时间每亿元每天按____元计算,支付给甲方主办人____先生,本金全部退回,所开立的____先生专用账户撤销。

第五条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不论国家利率如何调整,受托年利息5.8%仍然不变,由乙方受托银行中国银行____分行负责代收代付当年利息____万元整交给甲方主办人____先生,丙方逾期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每天每亿元按175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但最迟不准拖延15天。如超过15天还没支付利息,每亿元每天按1570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如果超过两个月未付利息,不论何故,已借给丙方的资金由乙方受托银行负责追收,乙方受托银行不负责垫付。本委借方贷款合同终止,本金全部退回,所开立的____先生专用账户撤销。

第六条动款办法:____存款方专用账户的资金,必须按时如期到位,正常履行合同时,委托方不准移动专用账户的资金,乙方受托银行根据银行法和根据本合同条款,不用再通过甲方可随时转款到丙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但受托银行负责按时代收利息和追收到期本金,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款执行。

甲方的'责任:____(委托方)

1、甲方主办人____先生负责按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资金到位。

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回每年利息和结算本金。

3、如甲方未能按时专款到位,按每天1570元赔偿丙方。但最迟不准超过15天,款仍未到位,每一天按15700元计算赔偿给丙方。如超过两个月款还不到位,不论何故,依法按违约赔偿,包括给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乙方的责任:____(受托方)

1、为丙方存入委托贷款人民币xx年利息5.8%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务费10%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两项总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在款到位xx年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4、本委托贷款合同一式五分,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5、本合同翻印、复印、电传、过期一律无效。

甲方(委托人):____主办人签字:____

乙方(受托方):____中国银行分行(公章)行长(签字):____

丙方(用款方):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操作方(主办人)签字: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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