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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取消说明(实用8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4-04-01 13:18:06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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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一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交货地点:

三、运输方式:

四、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

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七、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

时提货,并在年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一、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二、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三、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宜,双方协商解决。

购销合同

贸易购销合同

电机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二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立________________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增加协议条款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原合同________________。

5、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本增加合同协议生效,双方依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三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

乙: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四

乙方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监控安防设备,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硬盘录像机

共计1台,单价为:1600元;总金额为:1600元。

2、3t硬盘

共计6块,单价为:750元;总金额为:4500元。

3、100万高清红外网络半球摄像头

共计12台,单价为:380元;总金额为:4560元。

4、100万高清红外网络枪机摄像头

共计20台,单价为:530元;总金额为:10600元。

5、摄像头支架

共计20个,单价为:35元;总金额为:700元。

6、交换机

1:8口千兆交换机

共计1台,单价为:550元;总金额为:550元。

2:8口百兆交换机

共计10台,单价为:85元;总金额为:850元。

7、摄像机电源

共计32个,单价为:35元;总金额为:1120元。

8、水晶头

共计2盒,单价为:80元;总金额为:160元。

9、货款共计:(24640元)

大写:贰万肆仟陆佰肆拾元整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乙方所售监控设备质保一年,全国联保并享受三包服务。

3、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软件故障以及监控线路安装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系列要求,对甲方需要的技术支持进行有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2、乙方将监控设备备齐后,运送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50%的剩余总货款12320元整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设备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所有设备能够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付甲方使用。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监控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五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六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混凝土单价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由于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给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按现场过磅计量为准折算成方量。

2)每月底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办理结算手续。

3)以甲方需货通知的标号、防冻、抗渗要求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

按当月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次月10日前再按上月结算量的80%付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2月内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施工地点如需通行证出入时,甲方应负责给乙方砼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施工地点如果需要临时占道,甲方还应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占道证等证明。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3、给乙方借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一套,以便办理结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图的便利;安排专人及时配合乙方预算员办理结算。

4、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商品砼款必须自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清完。

(二)乙方

2、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4、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5、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6、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7、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七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价金额的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完毕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整体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 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太阳能控制仪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出现故障,乙方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15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3%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15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施工责任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备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500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取消说明篇八

甲方:

乙方:  网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海南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海南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海南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海南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海南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50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海南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海南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6.4因甲方推荐的承运人和承运车辆所引发的事故、造成的过失和损失由甲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6.5甲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又末及时通知乙方准备,则包装费用和所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如在下单后中途退货,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7.2乙方无故拒收向甲方订购的瓜菜或接到甲方按照要求备齐瓜菜的通知后逾期验收,乙方应承担因此承担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和费用支出。

7.4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末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末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均视为符合规定要求。

7.5乙方若因瓜菜质量、数量、品种、包装等不符合双方规定或因其它原因声明拒收,则不得擅动用甲方所收购的瓜菜,等候双方协调处理。乙方擅自动用即视为接收。

第八条 其它补充条款

8.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包括天气、交通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单方违约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决办法。

8.2因为品种、质量、数量、包装及交货期限等原因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解决不了交由地质量监督机构处理。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8.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达成共识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甲方:(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户名:

帐号:

email:

代表: (签字)

日期:年 月日

乙方:  网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网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帐号:

email: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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