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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精选14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4-03-29 07:48:57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为加快我县实现“三个定位”“六个之城”奠定思想根基。

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认识不清的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定力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力解决底气不足的问题,坚持真理、敢于亮剑、敢于发声;着力解决阵地不牢的问题,强化阵地意识,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着力解决履职不力的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组长:杨正文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定国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欧华党工委副书记

陈玲琴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

成员:张建强人大工委主任

贾亚非纪工委书记

舒毅组织委员、副主任

王飞跃政法委员、副主任

雷维强武装部长、副主任

罗毅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玲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工委、上级宣传部门等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党工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党工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党工委宣传委员具体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抓具体经办事项。

(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负责所联系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工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等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党工委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安排两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要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形势研判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一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纪工委要把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和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党工委名义报领导小组,并抄送县委宣传部;当面汇报的,由党工委书记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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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

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二)在安排党课学习中要专门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题课程,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按照网上舆情属地办理原则,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按规定配备网络评论员,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的党员干部、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妥善处置基层治理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应对相关舆论,形成主旋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工委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工委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党委成员齐抓共管、各村(社区)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考核追究。要按照党工委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三

1.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杈,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淸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分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2次。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课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网、知网、用网,自觉抵制和防范网上不良思想。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做好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工作。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网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建立网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理顺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认识不清的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定力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力解决底气不足的问题,坚持真理、敢于亮剑、敢于发声;着力解决阵地不牢的问题,强化阵地意识,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着力解决履职不力的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筑牢思想基础。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党工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党工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党工委宣传委员具体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抓具体经办事项。

(五)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部门、所包管理区和村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工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全方位目标考核,与党建等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党工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纪工委要把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和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四)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

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在安排理论学习中要专门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题课程,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三)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按照网上舆情属地办理原则,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按规定配备网络评论员,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妥善处置基层治理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应对相关舆论,形成主旋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工委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工委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党工委委员齐抓共管、各村(社区)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考核追究。要按照党工委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七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十一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二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十四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十五条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十六条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公司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管理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党委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要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公司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每年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三)统筹协调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企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公司各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在网上传播的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加强对公司内外网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阵地的管理和指导。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第六条公司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网络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网上正能量传播,提高传播力和引导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是: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袖。

(二)组织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好公司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弘扬正能量,激发公司上下干事创业热情。

(三)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重大专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四)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和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每年进行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党委报告。

第七条公司党委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班子成员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引导,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各党支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达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九条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耍迫究责任。由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七

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按照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站党支部紧紧抓住意识形态工作主线,积极行动、及时部署,落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的责任,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化建设,主动作为,为单位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是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在今年4月与党委签订《2018年委属各党支部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诺书》后,通过党政班子会议、站工作例会、党员学习日等时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八项内容,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站长任副组长,副站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科学部署、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我们利用每周工作例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态,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始终把住正确的方向。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激励机制,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中层以上干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人人有责人人抓的浓厚氛围,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一是修改完善单位日常管理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客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对党建工作和内部管理11项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工作实际;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支部班子成员担负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重任务,在党建工作服从服务于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完成单位总体工作目标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支部委员都能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活动,过组织生活。
(三)坚持用学习实践正确导向意识形态工作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一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通过集中学习、上党课、参观大型展览、红色教育基地、讨论交流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重大会议精神、先进典型事迹等,共组织15次集中学习,3次参观活动(上海参观“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上海改革开放40年成果大型主题展览、中共二大会址、雷锋纪念馆等活动),2次宣讲报告会及参加农委组织的学习活动,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二是组织学习严格规范,坚持做到“三严格一注重”。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习任务,“严格落实学习内容”不打折扣;“严格点名制度”集中学习必点名;“注重学习效果”,人事科组织的每次检查情况良好。严格有形的学习模式强化了党员群众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加强理论学习成为共识。
2、开展学习教育实践,筑牢意识形态根基。一是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支部利用建党纪念日、学习习近平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学习郑德荣等7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等时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干部职工澄清模糊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生态立岛理念,立足本职,迎难而上,勇做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不懈奋斗者。二是注重学习教育仪式感、庄重感,培养党员使命感。在党员学习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我们都要在会场悬挂党旗,党员佩带党徽,每年组织一次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在学习郑德荣等7名已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上,全体起立致哀,以庄重肃敬的仪式培养党员荣誉感和使命感。三是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社会责任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态崇明•我先锋两学一做•我践行”主题实践活动,每个党员至少参加2项活动;在业务工作中,推行“定人、定点、定责”三定式服务模式,主动对标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了党员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
1、发挥宣传载体作用。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下乡工作、微信群、电子显示屏、上海农技在线和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支农惠农政策,反映群众生产生活动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2、开展文明结对活动。积极参加大调研,开展文明单位共建结对、双联系、区域化党建等活动,与鲁玙村签订文明结对、双联系活动协议书,确定了三年活动项目3项,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建立了党员志愿服务队,20名党员认领服务项目36项次,参加活动49次。
3、加强舆情信息报告。一是建立了5名舆情信息员队伍(1名农委、4名本单位),在十九大、全国“两会”、“进博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事件)等重要节点,加强上下信息沟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二是做好党务站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将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和党的各项政策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
(五)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参观雷锋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生态保护党员志愿服务专项行动等活动,通过具体实践和鲜活的人物事件践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了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外宣力度。按照文明言行、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的要求,利用电子显示屏、固定标语、画板、橱窗等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我站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发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识形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且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信息化时代受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尤其巨大,如何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确实有相当难度,需要不断创新思路举措,而我们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三是宣传工作队伍力量偏弱,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还需进一步巩固;四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激励和促进作用不够明显。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农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苗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意识形态每项工作抓好落实,抓出实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不发生严重的意识形态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为加快我县实现“三个定位”“六个之城”奠定思想根基。

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认识不清的问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定力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着力解决底气不足的问题,坚持真理、敢于亮剑、敢于发声;着力解决阵地不牢的问题,强化阵地意识,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着力解决履职不力的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组长:杨正文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定国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欧华党工委副书记

陈玲琴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

成员:张建强人大工委主任

贾亚非纪工委书记

舒毅组织委员、副主任

王飞跃政法委员、副主任

雷维强武装部长、副主任

罗毅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玲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工委、上级宣传部门等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党工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党工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党工委宣传委员具体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抓具体经办事项。

(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负责所联系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工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等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党工委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安排两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要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形势研判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一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纪工委要把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和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二)在安排党课学习中要专门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题课程,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按照网上舆情属地办理原则,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按规定配备网络评论员,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的党员干部、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妥善处置基层治理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应对相关舆论,形成主旋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工委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工委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党委成员齐抓共管、各村(社区)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考核追究。要按照党工委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扶贫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为我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真正履行了岗位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制度保障。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管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分管科室(中心)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党总支专题汇报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年底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
(三)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推进xx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全市网信工作会议、网信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理论武装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此同时,党组成员及干部职工主动走出会议室,深入基层,把学习和开展调研结合起来,把学习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用实践来丰富理论。
(四)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出台了《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所有宣传栏、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内容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目前我办有官方网站x个,微信公众号x个,政务微博x个,目前已发布各类信息xx多条,没有出现敏感事项。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先后在xx日报,xx日报、xx新闻网等媒体上发布信息xx多篇,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
(五)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确定专人负责我办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监控和删除网络不良信息。

(一)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形势复杂性的认识、把握还比较浅表化,对社会上暗流涌动的一些错误思潮和观点还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协调推进不够。
(二)工作标准方面。在意识形态形势专题研究、舆情综合分析、党内情况通报等规定动作上还未完全到位,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支持上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三)理论学习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倾向于机械化、碎片化,习惯于会上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系统学习还不够,同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的方式还有待丰富,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
(四)阵地建设管理方面。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业务成果方面的宣传较多,对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较少,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党组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
三是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宣传活动。四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八

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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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共识。中共马x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召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使各位成员充分认识到党组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明确了党组的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使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达到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目的。目前,全局上下没有发现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人和事。

二、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中心组在学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责任科室,以及一些具体情况的处置办法。修订《安监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组与各级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组织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局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考察评估的基本内容,明确考察评估目标、方式和奖惩办法。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组到基层党组织、从党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三、抓住关键,增强工作实效。在对象上,抓住离退休老干部等关键人员,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贯、事业关怀、生活关心等措施,让他们经常受到正确思想的教育影响和组织的关怀温暖,从而不断坚定信仰信念,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并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抓住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大头”。在措施上,抓住思想引领、政治一致、价值宣扬、舆论导向等关键环节,利用一切时机和场合,创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教人育人。在时空上,抓住会堂、饭堂及微信、短信等关键时机、场所和平台,确保这些正式、大众、主流场所和平台的健康、规范、有序,在细微之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

四、夯实基础,引领正确导向。局党组不断创新意识形态建设的载体和方法,利用多种途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道德风尚。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一准则两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工作方法》等重要理论,今年以来先后组织19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进行集中学习。利用“道德讲堂”,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的知识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局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举办安全生产板报评比,举办安全生产知识演讲比赛,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志愿者20多人到结对帮扶村—当涂县三联村开展帮扶活动,并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老党员,先后为三联村筹措资金近百万元,为该村建桥修路等。深入帮扶结对单位含山县清溪镇白衣村慰问20户贫困家庭。通过组织系列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要求、新实践,引导大家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九

(一)工作原则要求

1.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杈,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淸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分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2次。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课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网、知网、用网,自觉抵制和防范网上不良思想。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做好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工作。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网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建立网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理顺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今年以来,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重要文章并展开讨论,一致认为在新时期要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的挑战和机遇,全面提升技术治网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管好控好各类网络阵地,清朗网络空间,使网络真正成为传播“中国好声音”、“我院好声音”的主阵地。同时,在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中心组全体成员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在集中学习不放松的基础上,坚持每天自学1小时,不断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足工夫。

校党委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新修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相继出台了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组织全体党委委员及相关部门、各二级院部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度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

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政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一是规范各级网络平台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的校园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严格管控网络信息的发布渠道,坚定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学校信息发布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二是建立网络应急管控机制。出台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各二级院部在会议中要结合各自身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重点汇报相关内容。出台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意识形态舆情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联盟作用。学校在2020年成立了校园新媒体联盟,构建了校院两级的新媒体矩阵,一年多来,新媒体联盟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两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等重要会议、节庆节点均能第一时间组织师生转发、点赞各类正能量信息,积极传播中国好声音、浙江好声音。在“不忘出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期间,新媒体联盟成员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全媒体平台宣传学校主题教育成果,为主题教育开展营造出了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分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我分公司特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网络安全责任制,为进一步严格网络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不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有网络计算机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改变网络线端接口配置。

2、对党政网、县政府外网、业务网络系统中的所有用户所有权限、用户口令及密码由使用者负责保守秘密。党政网公文交换管理权限由办公室负责,业务办公资源网管理权限由各部门负责。

3、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更改用户权限及系统口令,严禁非法用户对非授权数据和操作权限进行访问、使用及修改等,确保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4、严禁党政府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在业务网络中安装各种类型的游戏,严禁使用各种盗版和来源不明的程序及资料,在读取外来单位存储介质中资料时,必须使用防毒软件进行查毒,有效防止病毒流行感染。

5、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终端工作站,以访操作不当破坏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各种备份数据,在工作站上共享数据时,一般只设置“只读”共享,特殊情况下,允许“完全共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修改共享权限,向服务器上传文件前,应先进行彻底查杀毒以保证网络安全性。

6、增强计算机安全意识。党政网相关资料由办公室妥善保管,并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资料要按规定处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应按严格借阅手续办理,并保守秘密。同时工作人员离开和下班时必须关闭机器及各种工作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相应工作。

以上条例公司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如有违犯,造成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科、室、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反馈意识**县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党办发〔**〕130号)和《**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着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委督查组、县委督查组上半年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力维护我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xx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针对“传达部署多、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学习活动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监督和干部考核内容不到位,在一些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在“四个意识”不强,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聚焦不够方面

针对“新闻媒体意识形态建设主力军意识不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媒体管控不力,为追求经济效益,把有限的人力财力倾斜到多种经营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两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舆论应对工作能力,积极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在政治警觉性不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方面

针对“舆情事件多发,不少地方和单位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各级网信办主要精力放在‘灭火’上主动发声少,被动应付多,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和“两微”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二是掌握舆情处置要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突出做好负面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

(四)在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方面

1.针对“在增强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意识·务求真抓实干”作风大整治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的本领和能力,准确定位定性,实事求是处理具体问题。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思想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帮扶活动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长期坚持

(一)加强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责任、强化事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台账做支撑。同时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办公室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七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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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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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杈,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淸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分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2次。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课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意识形态斗争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网、知网、用网,自觉抵制和防范网上不良思想。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做好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工作。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 加强网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建立网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理顺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江市镇党委书记杨加松为组长,镇长赵辉、副书记吴世彤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党委书记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紧紧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狠抓典型严厉查处、督导检查完善机制的思路,扎实做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驻场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定期收集、监测网上网下、微博、微信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发现涉及网络意识形态重大敏感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市委网信办。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贵,并做好****。

(一)明确党委书记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防范和化解舆情危机。

(四)持续开展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理低俗庸俗信息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净化网络空间。

(五)组建一支五人网评队伍,适时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对歪曲言论进行舆论引导。

(六)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报送我镇动态信息,通过文艺组织、村村广播、张贴栏等形成强势的正面宣传,全方面展示江市镇良好形象。

(七)设置举报电话7332024,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网民互动,提高处置效率。

(八)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干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对制造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十二

公共机构,英文是publicinstitution,指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组织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系统力量,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临湘市委[2018]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系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党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市供销联社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熊庆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军任副组长,毛伟平、李龙、朱晖、赵新波、高运轩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各基层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党委书记对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联点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1、党委班子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开展文明劝导和周末大扫除活动。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市社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

1、重点检查考核各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向市社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市社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根据《北京住总集团公司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现将技术开发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技术开发中心落实北京住总集团公司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为中心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真正履行了岗位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制度保障。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问题。年底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
(三)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理论武装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加大对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目前中心官方网站1个(待上线),微信公众号1个,目前已发布各类信息101篇,没有出现敏感事项。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五)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确定专人负责中心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监控和删除网络不良信息。

(一)思想认识方面。党员干部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协调推进不够。
(二)工作标准方面。在意识形态形势专题研究、舆情综合分析、党内情况通报等规定动作上还未完全到位。
(三)理论学习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倾向于机械化、碎片化,习惯于会上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系统学习还不够。
(四)阵地建设管理方面。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业务成果方面的宣传较多,对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较少,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党支部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
三是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城建集团、住总集团的部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扎实建筑节能为百姓谋福利的宣传活动。
四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宣传部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及习总书记主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交通局自身实际,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有效的抓好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现就2020年上半年交通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要求党组领导班子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抓分管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党支部书记是所属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各单位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中央、学习自治区、市、区政府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传达落实,将有关精神反复学、扎实学,确保将精神深刻领会,并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

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单位微信工作群、qq群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健全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我局建对外所有发布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我局规定职工在使用局办公qq群、工作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和传播正能量,不能聊天或作其他用途。

我局党组、纪检组加大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党支部书记要狠抓落实,对不负责、不履职、不担当、失职渎职的干部职工加大处理力度,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尽责,在交通运输系统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2020年上半年,我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较为顺利,但仍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干部职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深,个别基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不到位的情况。

下半年,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将强领导,提高思想意识,树立楷模,加大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监管,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的思想高度,为我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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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共识。中共马x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局积极行动、迅速部署,召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使各位成员充分认识到党组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明确了党组的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使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达到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目的。目前,全局上下没有发现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人和事。

二、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中心组在学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责任科室,以及一些具体情况的处置办法。修订《安监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组与各级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组织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局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考察评估的基本内容,明确考察评估目标、方式和奖惩办法。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从党组到基层党组织、从党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三、抓住关键,增强工作实效。在对象上,抓住离退休老干部等关键人员,通过座谈交流、政策宣贯、事业关怀、生活关心等措施,让他们经常受到正确思想的教育影响和组织的关怀温暖,从而不断坚定信仰信念,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并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抓住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大头”。在措施上,抓住思想引领、政治一致、价值宣扬、舆论导向等关键环节,利用一切时机和场合,创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教人育人。在时空上,抓住会堂、饭堂及微信、短信等关键时机、场所和平台,确保这些正式、大众、主流场所和平台的健康、规范、有序,在细微之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

四、夯实基础,引领正确导向。局党组不断创新意识形态建设的载体和方法,利用多种途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道德风尚。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一准则两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工作方法》等重要理论,今年以来先后组织19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进行集中学习。利用“道德讲堂”,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的知识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局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举办安全生产板报评比,举办安全生产知识演讲比赛,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志愿者20多人到结对帮扶村—当涂县三联村开展帮扶活动,并走访慰问了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老党员,先后为三联村筹措资金近百万元,为该村建桥修路等。深入帮扶结对单位含山县清溪镇白衣村慰问20户贫困家庭。通过组织系列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要求、新实践,引导大家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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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组  长: 杨正文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张定国   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欧 华  党工委副书记

陈玲琴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

成  员: 张建强   人大工委主任

贾亚非  纪工委书记

舒 毅  组织委员、副主任

王飞跃  政法委员、副主任

雷维强  武装部长、副主任

罗 毅  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玲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工委、上级宣传部门等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工委宣传委员具体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抓具体经办事项。

(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三)严格考核追究。要按照党工委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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