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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模板16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4-03-27 12:11:14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一

1.1编制目的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二

1.1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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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预防预警机制

3.1.1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三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即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和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 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 、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邹明水(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罗延寿(副书记)

程丽君(副书记)

曹球锋(乡人武部部长)

王 军(副乡长)

桂玉兰(副场长)

程贤武(森林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跃海、包立国、王全福、胡 军、陶光辉、施训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包立国、副主任王全福,成员: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余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的决定;负责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等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生在县界、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隔、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预案的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乡林办及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补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重点林区、

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

6、县直单位、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包组包山头各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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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四

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森林火灾的

应急预案

,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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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五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六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与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与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与经济建设的发展。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与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与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社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与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消防志愿者组成。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七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xx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八

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象征国家昌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针对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掌握消灭火灾的主动权,达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把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特编制我开发区(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175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由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又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由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s护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清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由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由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九

应急预案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小编整理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1.1 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

责任书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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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一

全乡现有森林面积和林业用地471余亩,地貌浅丘,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植被深厚,林农间杂,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山火往往难以控制,扑救更为困难。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防火、扑救的行动指南。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组织、制度、措施、设施“五大”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1、乡成立以乡长为森林防火队队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为森林防火队副队长,乡组建专职扑火应急分队,村组建以村主任为队长的专业扑火队。

2、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的教育训练,印发宣传资料、禁火令1250份。

3、防火工具有铁锹30把、砍刀30把,斧头20把等,扑火经费5000元。

1、完善防火值班制度,在防火期,乡领导带头值班。

2、村组干部的具体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制定山火发生的应急信号,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4、强力推进“六有”建设(即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

1、由村主任为队长,成员有,及八、九社的农户为成员,成为第一梯队带领扑火工具投奔现场扑救,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2、乡上接到报告后,由乡长带领的乡森林防火分队随时待令出发投入抢救工作。

3、根据当时情况需要县森林防火队的支援时,立即请求。

火情发现早,扑救行动快,领导指挥灵,灭火方法对。

1、扑火方法

在力量使用上以三人为一组,由组长一人负责,扑火工具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用。

2、基本战术

(1)抓住有利时机打歼灭战,如在小火、风小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下,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

(2)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必要时可开防火线,挖隔离沟。

(3)能打则打,能守则守,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4)灭火不过夜。

(5)灭火后,专人监视火场迹地,防止死灰复燃。

(6)总的原则是:超前隔离树冠火,消灭地表火,挖断地下火,消除余火。

3、注意事项

(1)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峭壁不打,迎风火头不打,冲火不打。

(2)在火场行军只能走山脊,避免走沟槽。

(3)带上必要防护用品。

(4)不单独行动。

火灾扑灭后,由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火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找出肇事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火灾的统计工作,对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发现火情时间和组织扑救经过、林木损失情况及火场调查资料、责任分析和处理情况、火场迹地更新情况等,要逐级上报,并存入案卷。

1、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有功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一条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3、因扑救山火而引起的死亡抚恤,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造成森林火灾重大责任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二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县政府在处理重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法库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3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3.3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1.3.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则。

1.4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请求救助或县政府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1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县设立三级森林防火组织,分别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各村(社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的直接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职责。对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

2.1.1“前指”总指挥:由副县长徐凤贵担任。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2.1.2“前指”副总指挥:由县林业局局长孙继祥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其他任务。

2.1.3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2.1.4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5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公路运输车辆等事宜。

2.1.6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及报务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和报务工作的充分落实。

2.1.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2.1.8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火灾查处及“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2.1.10宣传报导组: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报道工作。

2.1.11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2.1.12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2职责任务。

2.2.1县人武部: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时,根据有关部门请求,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力量、协调当地驻军及时参加扑救。

2.2.2县法院、检察院: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3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

2.2.4县财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2.2.5县公安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县消防部门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干警协助做好火灾区域内治安管理、指导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

2.2.6县民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县交通局:负责运送扑火队伍和扑火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2.8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2.2.9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县广播电视站: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2.2.11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2.2.12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的官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2.2.13县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火灾现场应急通讯网络畅通,提供各种特殊通讯服务。

2.2.14县农电局: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切断电源,火灾扑灭后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3.1预防。

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力度,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并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预报。

根据县气象部门对气候的中长期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重点地区高火险警报预报;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法库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县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预报。

3.3报告。

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县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向“前指”总指挥及县政府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市防火办报告。县防火办值班电话:12119。

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划分以下6个区域:

1号区域包括:法库镇、孟家、十间房、东大岭;

2号区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龙山;

3号区域包括:包家屯、卧牛石、叶茂台;

4号区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号区域包括:大孤家子、冯贝堡、三面船、依牛堡;

6号区域包括:柏家沟、和平。

5.1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通常不应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的,要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分指挥部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指挥工作。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2扑火原则。

5.2.1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包括扑火人员)生命财产和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5.2.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2.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2.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5.2.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1火案查处。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6.2火场验收。

明火扑灭,火场基本控制后,扑火队伍和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足够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由县“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气”的标准,确保不会复燃后,才能下令撤离火场。

6.3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后2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和市防火办。

6.4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6.6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扑救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7.1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障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时所需的资金。

7.3技术保障。

县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情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7.4培训演练。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分别对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教育。同时,对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工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提高扑火后备力量的业务素质。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三

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xx镇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四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每年九月十五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属于重点森林防火期。防火期间,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烧荒烧田埂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清明、冬至、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好我们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特致信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所以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以防为主,要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特别是在劳作期间,对森林防火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图一时耕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更不要因吸一支烟等行为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不得在山边烧田埂草,杜绝在林区带火种、吸烟、烤火、毁林烧木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是全体家长要管好子女不要野外用火、玩火和燃放鞭炮等。要按照村规民约,搞好护林联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得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一失。

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山边烧田埂草等,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如果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镇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

故意纵火是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发现有人故意纵火,要及时向镇政府或森林派出所举报。

树养人丁水养财,让我们齐心协力,防火护林,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祝全镇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五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篇十六

1.1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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