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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实用9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4-03-08 12:18:26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精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一

1、精心组织,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出台了《金湖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县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严把生产加工行为关,清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一是县农业部门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对县城市场、超市督查抽检,全县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质监部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县获证的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家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重建企业质量档案及实施质量安全等级分类评价。三是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15次,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咨询150多起;投诉、举报32起;调节处理率100%。

一、中秋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县食药安委提前部署,各部门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和巡查,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故发生。

3、巩固提高,不断扩大农村三网建设成果。县食药安委明确今年为农村“三网”建设提高年,着力强化“三网”的有序、有效运行。一是狠抓示范县、示范镇的巩固提高。围绕示范县创建16条指标和示范镇验收细则,针对检查验收和年终综合评价所提出的问题,加强创建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三网”建设的巩固提高,推进镇村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农家店建设,开展镇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和工作巡查考核,强化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

(二)突出稽查重点,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药品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生育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执法检查7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80余次,实施药品抽检120批次,已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23批,药品抽样不合格率20.35%,共实施现场处罚23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起,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开展“伪药品”专项检查。结合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8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伪药品”集中整治,共查出标注药品通用名的非药品4个品种,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有涉嫌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29种次,违规药店18家,均已立案查处。

3、推进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以开展农村药品基础性大检查为契机,重点检查药械的质量、来源、贮存环境,积极宣传创建规范药房的意义及要求,目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加入到自觉执行药品法规,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来,以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和群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5月份,根据日常动态监管情况,我们组织召开了两次40家未正常在岗的驻店药师及其负责人集中戒免谈话会议。会上所有药店负责人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郑重承诺因药师不正常在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店将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参加谈话的驻店药师与该局逐一签署了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其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其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等级分类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对涉药单位在药品经营、使用中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一一记录在案,不断更新监管单位的药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并根据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将d级单位列为今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其日常监管次数和针对性抽查抽验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

(四)强化效能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1、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以学习促业务素质的提升。要求人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走上讲台授课,紧密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探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以学习促机关作风的优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等重要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明确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增强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三是以学习促工作思的明晰。通过集中学习,逐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督查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明确xx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找出工作的薄弱点,理清工作思路,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管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三个到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汇总梳理到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及邮寄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代表、机关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征求意见表300余份,收回近200份,汇总梳理到的意见和建议共6条。二是批评剖析到位。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好荷乡金湖”主题,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如何对食品药品实行有效监管等内容,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分析检查到位。在充分运用前段深入调研、大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以及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了群众评议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3、深化行风政风,行政效能建设突出三个实。一是项目实。在县行政效能中心指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梳理出自由裁量权、信用体系建设、远程监控等七项重点工作作为立项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组织落实;二制度实。年初,专门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建立环环紧扣、人人压担、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行政效能工作机制》、《行政效能督查制度》等,并层层签订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责任书;三是服务实。压缩办事流程,建立零售药店申办绿色通道,帮促督促江苏神华药业、医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gmp、gsp换证工作,从方案的规划到各方面材料的准备,逐项对照验收标准,一一进行审核指导。

二、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以期实现两个根本目标: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

1、按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

3、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

4、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内医药市场秩序。

5、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6、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7、认真指导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9、全面完成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具体措施

1、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多环节综合整治工作;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后,迅速调整思路,积极开展辖区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药品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神华药业按照gmp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全面的跟踪检查;对新申办药店进行gsp认证改造,对已认证企业进行gsp跟踪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整合全局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管理相对人进行全覆盖检查,继续推行和做好信用等级评定、远程监控管理等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四是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把麻醉药品的使用调控到符合要求的合理的结构。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要利剑高悬,确保万无一失。做到既保证医疗使用又不发生流弊。

3、药品稽查工作

加大稽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药行为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大监督、大防控氛围。

一是以专项执法为载体,积极深化稽查执法工作,全年不间断开展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广告热播药品等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遵守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继续推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主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假劣药品信息库建设,要及时地收集假劣药品的信息,并适时地整理、分类,使其便于快捷、准确的查阅。

四是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平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流通监管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控力度,加大对违规广告的移送和向公众曝光力度。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五年期重新认证企业的监督,要搞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初审和一年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2、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医院药房、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用药监管。实行“审计式”检查,从药品购进来源、购进验收、票据管理、药品储存、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处方管理等环节进行一条线的全面检查。同时要将医疗机构购进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外科植入物、冠状动脉支架、血管内导管支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

二、深化监督网络建设

1、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深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监管与责权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两网”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形式,使农村药品监督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要强化供应网络监管。一是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建设要把保证农村药品供应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突出对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二是发展符合乡镇实际需要、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品供应模式,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三是各乡镇药品分发站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全县分发站要统一实行招标管理,统一标准招标,对被招标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新农合”工作,促进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在加强医疗机构代购分发站规范管理的同时,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争取实现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率达到100%。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信息员作用,健全信息员反馈机制,形成群监群管的良好局面。

2、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争创活动,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经教育、警告仍不改的经营企业,除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外,还要利用我县媒体加以曝光,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推进药品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争创优秀药房”活动,重点检查设施配置、药品验收、养护设备、温湿度、冷藏设备和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强化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办公技能操作、公务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分局办公效率、行政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把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高潮。将按季度编制出集中学习时间表和中心组学习时间表,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09年7月,我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为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及时成立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克林为副组长,区卫生、公安、工商、经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工作有目标、监督有记录、查处有案卷、举报有回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一是增强企业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召开监管工作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与19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等多种形式,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落,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从事药品经营行为。

二是制定了全区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区政府与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经信、公安、城管、各街道、格里坪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签定了2011年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把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纳全区绩效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奖惩挂钩,将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

3、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制定了《关于攀枝花市西区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医药篇)》,积极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和药品经营模式的发展,积极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规模化经营和连锁经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医药行业结构优化升级。两来辖区新较大规模药品经营企业7家、药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12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1、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协助、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gsp认证检查组工作,对我区需换证的3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认证检查,除2家限期三个月整改外,其余的均顺利通过了gsp认证检查。同时,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gsp日常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药品分类管理的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加大对gsp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的相关规定。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大了对辖区涉药单位基本药物购进、进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格里镇卫生院均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购进均从全省中标企业购进。在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环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制度,增强基本药物的可追溯性。

3、大力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区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将辖区180家涉药单位设立为监测点,制定了《西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系统。加强了adr知识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了5次以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等为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修订和完善了我区药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习了其他地方开展的药品不良事件应急演练,制定了应急演练工作手册,每年开展了1次应急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两年来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0余例,连续三年监测报告比例数名列全市第一。

4、认真开展药品抽验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尤其是流通和使用环节违规广告较多、购进渠道不规范、外观质量疑点多的药品的抽检,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完成药品18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3批次。

5、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日常监管。制定了《西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指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药品购进、储存和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在日常监管中,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的购进验收、药品的贮存养护、拆零使用,特殊药品的管理等进行指导,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药品购进、验收制度不完善、养护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房建设。

两年来,在药品专项整治中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00余家次,医疗机构1000余家次。对违法行为立案28件,结案22件,罚没款共计3万余元;接受群众举报22件,办结22件。

1、加强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用药用械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放心、愉快的节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药械安全大检查、迎春购物月商品展销活动期间药械安全的专项检查和端午节雄黄等毒性药材专项检查。对部分涉药单位存在药械购进记录不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问题,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2、及时清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理局通报的问题药品。根据国家局、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了国家局通报的力源补肾丸、益精补肾丸、鹿茸壮肾丸、益肾糖宁胶囊等200余种问题药品的清查,对辖区内2家涉药单位经营过通报的壮阳春胶囊进行了立案查处。

3、开展药械购进渠道专项整治。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对基本药物、疫苗、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的购进渠道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药械购进中“票”、“账”、“物”是否相符等,查找各单位药械购进中不规范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3家涉药单位药械购进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4、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全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包装或说明书上标识有药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假冒批准文号的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检查,收集上报非药品类产品信息44条,暂停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25个,其中标示为保健用品的13个,标示为保健食品的5个,标示为化妆品的7个,立案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1起。

5、认真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秩序,认真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0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购进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

6、开展打击通过互联网和邮寄渠道销售假药行动。通过对本地网站进行搜索,搜索本地互联网上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的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邮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药品邮寄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社区放发宣传资料,宣传邮寄药品的危险,预防外地邮寄假药的流入。在专项行动中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7、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瘦肉精”类药品专项检查。对辖区56家药品零售企业和62家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我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有经营、使用沙丁胺醇气雾剂、硫酸沙丁胺醇片的情况,但均按规定经营、使用,没有发现大处方销售、使用的情况。

8、开展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强我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的规范销售及驻店药师的管理,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及规范服务,对5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并对检查发现的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专用标识不醒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等情况给予了现场责令改正。

9、大力加强违法药械广告治理力度。针对我区无新闻媒体的情况,重点加强了集贸市场、社区、农村分发药品广告传单、涉药单位店堂内非法张贴药品广告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在店堂内非法张贴广告的行为,当场责令改正。将违法违规广告监测与gsp追踪检查、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药品安全宣传相结合,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合理消费,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结合我区实际,发扬“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强化辖区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疫苗流通、使用秩序,确保辖区群众使用疫苗的安全有效。2009年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区卫生局联合对全区20家疫苗接种点的疫苗购进、冷链运行、使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执法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二是部门联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为整顿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我区卫生、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各街办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行动5次,查处无证行医摊点25个,没收违法药品80余公斤,没收医疗器械18件,价值25000余元。

三是加强部门间投诉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针对辖区药械监管实际和太平矿、大宝鼎等因区域情况特殊,城区与农村犬牙交错的情况,涉及部门的多样性,在处理药品投诉举报时,加强了与市药监局、仁和药监局的协调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7起,积极消除监管盲区。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月、国际知识产权日、爱国卫生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了8次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现场展示、讲解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合理用药、药品不良反应、假劣药品辨别、药品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把药品安全宣传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延伸,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编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28期,在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上刊发24期,被市公众信息网采用9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7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1期,有效宣传了药品安全整治成效。

(一)公众对药品只是和法律法规以及用药安全常识了解不够,有的不能正确辨识药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因受推销人员的宣传影响,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当药品购买、服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从非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医疗机构存在重医轻药的现象,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方面不到位。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药品法律法规、假劣药品产生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等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拒绝假劣药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用,减少假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有假必打,有案必破。

(三)进一步深化药械市场日常监管。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来,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为抓手,着力在以下四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着力探索创新药械风险管理机制。从健全药品安全防控组织体系入手,探索构建起以“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五位一体”防控组织体系。和以“全面检测、重点监测、科学评估、有效控制、持续改进”为主要内容的药品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同时,着重完善了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了乡镇(街道)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体系,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业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发挥协管员、公共安全员在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和宣传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逐步推进全市药品安全网格化分片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二是着力统筹抓好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盛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重点在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基本本药物生产质量保障等方面协同作战。半年以来,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查处了一批威胁群众用药安全的产品,处罚了一些违法的单位;至5月底,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28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445家次、检查药械115000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4起、结案6起、移送杭州市局1起、当场行政处罚8起、查获假劣药械75批次、另有下发责令改正16起、受理投诉举报23起、违法广告移送工商5起;其中移送给杭州市局的“含麻磺碱复方制剂”案件,当事人已经被逮捕,案件正在由杭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办中。

三是着力抓好药械安全日常规范化监管。着力做好“小药店”整规收尾工作。今年是“小药店”整规工作收官之年,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小药店”进行重点督促整改,对完成整规任务单位,做好回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质量;着力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进一步强化含麻醉品、医疗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醉品复方口服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监管。通过必要的处罚进一步规范市场,上半年当场行政处罚该类药品案件3起,责令改正5起;着力强化药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年初共评出20xx年度aaa级企业2家,aa级企业37家,a级企业90家,b级企业3家。从近几年情况来看,该项工作得到了企业的一致认可,并为我市医保定点药店的确定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意识,为规范我市药械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着力改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程序。为有效应对药品安全事件,今年来,一方面是继续完善药械安全评价体系。在去年成立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站,并建立56个监测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4月份,召开全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编印药械不良反应工作简报,成立了药械不良反应专家组,包括临床药学组、临床医学组、医疗器械组。定期每季度对上报的药械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截止5月底,我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28例,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例。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临安市药品流通实时监控平台”、“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短信平台”、“临安市食品药品安全qq群”的快速反应作用。今年以来共发送各类药品安全信息20余起、短信10000余条,通过这些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对全国性药品安全事件涉及的产品在临安使用情况能尽快的掌握,对要求召回的产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到每一个涉药单位,对现场的状况,能通过qq群及时的上传和发送到其它相关单位去,对保障群众安全用药起到较好的作用。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五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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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六

药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了切实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工作安排,我县从xx年xx月xx日起,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县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于xx月xx日召开了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在此期间,局领导高度重视,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为了加大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我局对药品安全工作做到了:(1)药品购销单位药品安全的检验、、库存药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2)药品商品安全的检验检测、药品安全检测、药品安全检测、药品安全检测和药品安全性能、使用情况;(3)药品商品安全检测、药品安全性能检测、药品安全性能检测、药品安全性能检测、药品安全性能检测和药品安全性能检测。

四、加强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我局从实际出发,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大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器械购销企业药品安全的检查,对购销、商品中药品安全情况、购销药品安全性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购销企业药品安全性能、使用情况和使用情况;二是对药品企业药品安全性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安全性能、使用情况、用药情况;(4)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库存药品的质量、使用情况;三是加强药品安全性能检测,重点检查医疗器械购销企业药品使用情况。

五、加强药品安全性能检测和监督检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于xx月xx日在县大院内设置了药品安全检测站,并对全县各个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测,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七

本文目录

2018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总结

第一季度,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精神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确定全年工作思路

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于3月14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年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确定了全年工作思路,提出了xx年六项工作重点,一是实行定岗定人,逐步推行稽查相对专业化制度;二是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为民十大实事;三是继续开展药品流通整治,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巩固两网建设成果;四是崇尚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全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六是以实施“亮点”工程为契机,全方位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二、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力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新的突破

1、抓整治,药械稽查实现新发展。一是结合实际状况,制订了稽查线路图,实行分片管理、分组稽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组、量化到岗、细化到人;二是根据稽查队人员所学的专业,实行定岗定人,推行专业化稽查;三是进一步明确药械监管中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加大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召开年度药品不良反应工作会议,总结xx年年的经验,安排布置xx年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五是规范案件受理登记,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建立了药品稽查平台,共输入案件办理、相对人信息等信息1192条。一季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6人(次),检查单位166家,检查药品、医疗器械49850种(次),查出假劣药品30批(次),发出协查函5份,立案51起,已经结案28起,没收假劣药品2360盒,标值3241.28元,执行罚没款38525.85元,抽样检品47批(次),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率71.4%,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

2、抓规范,药品流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巩固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确立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整治、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在第一季度,将药品流通整治与药械稽查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dkfp,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加强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检查药品经营单位79家,警告79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全面扭转了我市药品流通的混乱局面。

3、抓亮点,药品检验整体推进。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开展县级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

工作方案

,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的检验人员,多方筹措资金更换配齐了检验设备及试剂。现在,已经检验药品47批次,发出报告书47份,无一例申请复检,合格率100%。

4、抓教育,提高监管素质。春节刚过,我局就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局领导亲自授课,重点学习xx大报告、公文写作知识、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和药品稽查办案经验等,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书

组织开展了xx年国庆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申请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办公楼改造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上半年的工作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季度,我们将继续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1、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大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依照《特别规定》严格查处。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2、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对重点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坚决进行立案查处到位。

3、深入实施政府十大实事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提高“学习型”机关创建的实效性,营造“抓学习、重知识”的良好氛围,塑造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保障全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2018药品监管工作总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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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不足

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要对策

(一)突出重点,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突出重点内容。要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必须紧密结合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做到既着眼于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教育;既着眼于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的经常教育,又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既要着眼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又要积极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创新载体,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健全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和长效性

3、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的预警促廉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及时签定反腐倡廉

责任书

;对认证发证、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或岗位的人员加强廉政谈话,明确责任和义务,告诫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二是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确有违纪行为,但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2018药品监管工作总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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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xx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xx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高科学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找准3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19项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设,改进作风,规范监管行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做到科学监管、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按年度任务确定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效能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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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八

xxxx年,在镇党委政府、县食安委及县食药_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强化“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为指导思想,以“巩固、完善、强化、提升”为基本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全力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的食饮安全。现将xxxx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继续深入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对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重新调查摸底,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调查摸底中对许可证过期、经营事项变更、延期、设备不符合经营规模、弃业等生产经营户分别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按照总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把许可准入,严格现场核查。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已100%录入了被许可的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xx镇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1户,其中从事流通食品的63户,从事餐饮服务的19户,从事食品加工小作坊9户;今年以来,新办许可证5户,变更登记1户,注销3户。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经营意识。适时分期对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使其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2次,参加培训人员268人次,发放各类学习资料126册;健全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合格证和健康证持有率为100%。

通过对许可准入的严格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户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并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在严把食品许可准入关,提高经营者安全经营素质,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和运用了适合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收到了很好地监管效果。

(一)抓日常巡查与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无论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还是清理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执法人员都能够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较重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和移交,对较轻的违章行为,给予行政指导,实行人性化监管。对于轻微的违章行为当即能够整改的现场整改,当即不能整改的当场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生产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并遵守职业道德,进而规范了他们的经营行为。

(二)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食品质量。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并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每个经营户必须做到进货有台账,记录全、信息准、可追溯;辖区超市实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转基因食品、清真食品、临期食品专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在专柜或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置了提示牌。

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法》。按照规定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注册83户,应用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其中包括4个学校食堂、8家餐饮店,62户销售店。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店。

(三)清理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监管方式,重视被抽检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的清理和清查工作,一旦发现,立即封存上报或者就地销毁处理。

(四)运用社会监督的方式,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诚信建设、负面清单、投诉举报等工作,达到社会共治,以此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

1、我们在xx街道从事食品销售及餐饮经营的47户门店内,张贴公布了禁止经营的“负面清单”,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2、认真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流通户分级分类监管率达到了100%;对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监管率达100%;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实施率达到了100%。

3、深入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700份,对群众举报反应的案件,及时进行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调查处置反馈率100%。

(五)抓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农村集体聚餐是食物中毒的高发环节,我们对集体聚餐坚持严格的申报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已备案管理的有41家;其次对流动厨师进行严格管理,凡参与的.厨师必须持《培训健康合格证》上岗,辖区共2人流动厨师已全部纳入备案登记。

(六)抓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县局快检任务,我们制定了每月快检工作计划,确定了快检的重点项目及批次。今年以来共检测了150个批次,完成了全年检测任务。

(七)抓示范创建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人。我们在巩固去年创建示范店的基础上,极力做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使大部分经营者重视了荣誉和信誉。经过严格考核将有1个学校食堂,1家餐饮服务户共2个经营单位将要达到示范店的标准。1家超市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目标责任要求,明确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和学校周边及食堂环境治理工作。

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小作坊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大节假日为主要时段。在元旦、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食品主要是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及儿童、老年食品。开展了各类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餐饮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整治中,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共检查整治了17家餐饮单位,被违纪计分13次。在今年的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256户次、餐饮户75户次、小作坊56户次、被违纪计分总共47次。

辖区内有药械使用单位19家,其中卫生院2家,村卫生室12家,个体诊所2家,药店3家,化妆品经营户4家(包括2家超市)。年初制定了药械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药械监管档案,和使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督促完成了辖区内规范化药房验收工作。本年度开展了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两小的专项整治、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化妆品四非等专项整治工作、52批次的不合格化妆品的整治。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48户次。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和实际与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 :

(一)体制问题。食品属于大区域、大范围内流通的商品,搞食品管理和其它农村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应该做到按上级行政区域的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人员问题。1、由于xx镇多至14个行政村,近年来工作千头万绪,镇干部人数和精力有限,很难真正发挥一专三员的管理机制,包村干部也不能安下心来学习食品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2、食品药品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经验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食品检测工作方面。

(三)经营户的问题。目前食品经营户存在小、散、脏、乱、差等现象相当突出,也存在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很淡薄,因此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以上存在的问题都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解决。确保食品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

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篇九

上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总目标,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实事,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一手抓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一手抓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工作小结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扎实抓好民生实事工作。在永康古山镇、城西街道和xxxx市婺城区开展的基层责任网格建设项目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按计划进行,确定了武义县为餐饮服务示范县创建单位,婺城区回溪街、武义县壶山街道熟溪北路、永康市高圳街、磐安县安文镇北街4条街为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单位,xxxx申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制度,积极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强化校园商店的规范化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春季入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民工子弟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为广大师生打造了就餐安全的放心校园;“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与发布工程”方面,完成了市区范围内30个检验检测点的设置,统一了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数据的发布,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软性整合,自xxxx年5月起,按每月1次的频度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数据的发布。

(二)顺利完成创卫复审阶段性任务。立足我市实际,我局细化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餐饮服务食品环节工作计划,在xxxx开发区建立3个大网格82个小网格,对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分层次、分网格集中动员培训。采取全员参与,“白+黑”、“5+2”的工作模式,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6310家次,开发区餐饮单位许可证持证率由29.35%上升至87%,健康证持证率由40.73%上升至87%,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餐饮食品安全事故。5月29日,我市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组织的“国卫”省级复审。

为进一步规范小餐饮管理,我局创新小餐饮整规管理举措,制定出台了《xxxx市区小餐饮行政指导服务备案暂行规定)》,对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小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提出了将小餐饮服务的“前置审批”调整为事后监督“备案管理”的解决方案。该项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推进了小餐饮行业的规范,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改观,此在全省为首创。同时,针对小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随意性和乱丢乱放难点,发放1513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资料盒》,统一了记录台帐管理。

(三)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xxxx年继续在全市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义乌市和永康市先后被确定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达标)创建单位。截至目前,xxxx开发区5个乡镇(街道)已正式启动示范创建工作,实现了全市153个乡镇100%开展创建活动,我市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已达4家,市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77个,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00%和130%。依托省级药品安全创建平台,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载体,巩固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以工作考核为抓手,以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基层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社会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药品安全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查处。引导和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双无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目前行政村供应点覆盖率已达90%以上。

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致力于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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