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通用11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4-02-17 14:41:47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径。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精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一

1.课程成绩应录入成绩系统中,20xx年6月1日—10日。网络课程成绩录入截止到6月25日。

3.对缺考、缓考的学生做好登记,在成绩系统中登记为缺考/缓考状态,并录入“0”。取消考试资格的在成绩系统中登记为取消考试资格状态,并录入“0”。退学的学生成绩也需录入为“0”。任何学生的成绩不得为空值。

4.第十七周周三(20xx年6月10日)前向学生所在系部办公室交纸质成绩单、试卷分析、学生考试试卷等纸质材料,系部审核后存档备查。

5.系统中若没有学生名字及有错误的.名单,无法录入成绩的(包含选修课),在纸质成绩单后标明:学生所在系部、班级、成绩。各系做好详细统计,及时报教务处,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录入。

6.专业选修课纸质成绩单、试卷及时送交学生所在系部审查签字,公共选修课统一交教务处留存备查。

7.成绩录入错误的,及时向系部反映,写出书面材料,由各系审核汇总、系部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进行修改。

4.对于缺课达1/3课时者,各系部要严格审查,取消学生考试资格,期末总评成绩录为“取消考试资格”,下学期不予补考,可参加毕业前重修课程考试。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二

主考

副主考

考务

高三年级

二年级

一年级

高一年级:鼎新楼教室18间,实验室6间,求真馆一楼报告厅。

高二年级:鼎新楼教室12间,明仁楼教室7间,实验室6间,求真馆二楼报告厅。

三年级:明仁楼教室20间,实验室10间。

监考老师为本年级任课老师,跨年级任课的老师根据其在本年级的任课量并兼顾其在其他年级的任课情况作适当安排,原则上不安排监本学科的考。监考工作由各年级自行安排。

1、试题由教务处提供,年级部在考前半小时来教务处3领取。

2、高一、高二年级部于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高三年级部于4月7号前将本年级组考方案及监考安排表(附有考室编号,考室人数,外语安排一名机动监考)上交教务处xx老师。

3、年级负责本年级相关考室考生人员编排,考生编排要带有学号、考号、班级等相关信息,特别是各年级的所有艺体生标志:书法(s)、音(y)、体(t)、美(m)等,高一、高三采用5位数码,考号编排原则为:“xxxx”;高二采用四位数码,考号编排原则为:“xxx”。各年级的文科生、理科生的`编号均各自连在一起,并请各年级部及时上交好有关编排材料,保证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并于考试前一天下午第八节课后班主任组织学生布置考室。

4、考务办公室均设在本年级教师办公室,考务由年级部具体组织实施。

特别强调:请各年级部组考时一定要按要求发放和回收答题卡,监考老师按要求拿卡,不得随意调换。奇数号考室使用二中版答题卡,偶数号考室使用四中版答题卡。各年级各科目答题卡在本堂考试结束后由年级逐科分类收齐,属本校阅卷的答题卡直接交教务处xx老师,奇数号考室属二中阅卷的答题卡交教务处。(注:高二年级不参加联考)

5、阅卷:高一、高三年级均采用两校联合网上阅卷模式,各阅卷组均阅本年级本科目试卷,但试卷是来源于两所学校,高二年级阅本校本年级试卷。各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成员按要求进行流水作业阅卷,请老师们自备电脑或到科教馆电脑室使用新机房。阅卷组必须在所有考试结束后一天的17:00前全部阅完,成绩统计均在阅卷结束后的第一天上午完成,xx老师统计好后将原始成绩上传给教务处xx老师和各年级部。

1、年级部班主任老师考前向学生作好段考动员工作,对考生进行一次网上阅卷答题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

2、年级部在段考前要召开监考老师会议,对段考监考及阅卷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提出具体的要求。

3、监考老师严格执行监考纪律,考前20分钟赶到相关考务办公室,任何人不得迟到。

4、班主任老师强调学生记住考号。监考老师要督促学生在答题卡上填写好考号及班次姓名,督促学生填涂好考号。收卷时,一定要按考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取答卷(含缺考卷),确保顺序、正反面准确无误,并确保没有夹带草稿纸。

5、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阅卷工作的准确度。在各科开考时请各教研组长到教务处xx老师处核准答案,如试题或标准答案有异常请及时通知教务处xx老师,并请各阅卷组长在试卷扫描前分配好阅卷任务并通知xx老师。

6、各年级部要加强对违纪舞弊学生的教育,对违纪舞弊学生应及时作出处理。

7、在段考结束后,各年级、班级、任课教师应及时进行好段考总结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期末考试实际,对期末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方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三)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报分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执业兽医,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业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执业兽医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有关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和兽药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执业。

执业兽医应当定期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七条执业兽医依法履行职责,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鼓励成立兽医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部组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九条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第十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兽医综合知识和临床技能两部分。

十一条农业部组织成立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十二条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承担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组织考试命题,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等。

十三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符合执业兽医师标准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符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标准的,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由农业部颁发。

第三章执业注册和备案

十四条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

十五条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十六条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应当载明姓名、执业范围、受聘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等事项。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格式由农业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的;

(三)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十九条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和备案的执业兽医名单逐级汇总报农业部。

第四章执业活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

第二十二条执业兽医师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执业助理兽医师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执业活动,但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专业的学生可以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习

第二十五条经注册和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

第二十六条执业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四)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第二十七条执业兽医师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并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未经亲自诊断、治疗,不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执业兽医师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第二十八条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第二十九条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执业兽医师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其所在单位不得阻碍、拒绝。

第三十一条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注册机关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十五条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三十六条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注册机关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已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施行前,具有兽医、水产养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兽医临床教学或者动物诊疗活动,并取得高级兽医师、水产养殖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农业部审核批准后颁发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第四十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第四十一条乡村兽医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外国人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注册和备案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注册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注册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五

1、组长:x

2、副组长:x

3、组员:x、初三班主任、校医

1、总负责:x

2、教师管理:x

3、考务工作、考试秩序:x

4、后勤交通安全:x

5、考试指导:x

6、学生安全纪律:班主任

7、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校医

1、5月4日12:00行政会议室送考人员会议

2、5月7日,12:00篮球场试排队

3、5月7日,16:00阶梯教室召开体育中考动员会。

4、5月8日,13:30左右学生做考试准备,换服装检查装备。

5、5月8日,13:40整队,检查学生,13:50准时发车。

1、第一批准备活动(401、404、405、419)开始时间14:10,检录时间14:45(张龙)

2、第二批准备活动(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417、(418、427)

开始时间14:25检录时间15:00(x)

检录时间15:15(x)

4、准备活动结束后带领学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

5、清点考试结束后的学生数,观察学生的反应,避免出现运动性损伤等状况。

6、集中回校。

乘车顺序及各人负责组次

第一批车:

带队老师x(401、404、405、419)

第二批车

带队老师x417、(418、427)

带队老师x(421、423、424)、(415、420、426)

带队老师x416、425

体育组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六

1、各县区教育部门、考试部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该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要把体育考试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2、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备考小组,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规则及《阳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1),遵守考试纪律及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宣传体育考试意义及相关内容,并签订体育考试安全承诺书,严防出现伤害事故。各学校要组织考生到达考点,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考生要按规定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同时在实施考试的场所都要配备医疗急救队伍并指定急救医院

4、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体育考试的考务工作,要确保体育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场地器材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5、要做好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有直系子女参加今年体育考试的不能参加,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

6、为确保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平性,严格考试制度,各县区组织者要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健全监督机制,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发生。对考试舞弊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参与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市招委要组织监督检查人员到各县区进行现场督查体育考试工作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七

导读:内蒙古乌海2016年中考招生考试时间将安排在6月下旬,方案包括了考试报名、招生、录取等信息,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要求,特制订2016年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经自治区审批通过,具体公布如下: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乌海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招生考试政策宣传。乌海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考政策的制定和统筹实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方案的制定、招生计划的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及文化课考试的组织;市教研中心负责组织阅卷工作和试卷分析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市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中心负责理科实验和信息技术考试。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3月31日,具体内容见初中升高中报名细则(附件3)。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等)。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已被高中录取,具有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中考招生录取。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社会考生报名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考生在外地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其成绩在乌海不予认可。

4、凡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后因休学而未升学的学生,其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保持2年有效。因故未参加上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学生,参加本年的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1、2016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时间将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2、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英语另设听力测试。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行实践性考试。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

3、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另行通知,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4、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由市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中心另行通知,其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5、特长生招生由学校自主考试录取,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具体见学校特长生考试工作方案。

1、2016年中考阅卷将继续实行统一网上阅卷。考试时实行试卷与答题纸分离,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相对应的答题纸区域内作答。阅卷时所有答题纸扫描进入电脑,阅卷在电脑上操作完成,阅卷人员在阅卷时仅可见所判题目,确保阅卷工作的严密性。

2、成绩公布分为学校公布和网上公布,学生查询成绩可到所在学校查询,或登录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

3、成绩复查。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在规定地点专门受理。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提供各题得分情况(小分),不涉及试题内容。

1、乌海市一中、乌海市六中、乌海市十中、北师大乌海附校、乌海市聚英惠文学校和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市统一招生。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24号)等有关精神,市一中继续实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市一中招生计划的40%作为“统招计划”,另外60%作为“分招计划”,统招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划线录取,在此基础上,将分招计划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在各初中按分招名额和考生成绩、志愿划定各初中分招线,分别在各初中录取。

乌海市六中、乌海市十中、北师大乌海附校、乌海市聚英惠文学校和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核准的计划数,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参与市一中分招的.考生必须应具有我市初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在校生,此外的考生不参与分招。各初中分招时按成绩择优录取,若初中学校未完成分招计划,其剩余计划数在其他各初中学校进行二次分招。分招设定全市最低控制线,低于分招最低控制线还没有完成分招计划的初中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实行单独专业考试,自主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1、非特长生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将分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填报志愿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中考成绩确定本人所处分数段,并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本人高中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后,具体批次、分数段、填报志愿时段将在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公布。

2、特长生不用网上填报志愿,高中学校将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后,直接在网上公布,考生可在乌海市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二)分数线划定

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填高中的排名。在完成招生计划(或达到分招最低控制线)后,其最后一名的分数即为该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或初中的分招线。

(三)录取要求

1、照顾录取条件:一是烈士子女;获军功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乌海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二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三是乌海市教师教龄在15年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前两项照顾10分,第三项照顾20分,符合上述三项照顾条件的在中考录取时降分录取,且不重复累加。

2、各教育行政部门或高中阶段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所录取新生必须符合录取条件,新生录取通知书须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章方有效。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要求到录取高中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该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入学,或接收录取名单以外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4、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不得以非正当手段争夺生源,市教育局将对不按招生计划招生或干扰正常招生秩序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招生录取工作结束,按照自治区要求,各普通高中须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对录取新生的学籍注册。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超出计划数的学生不予注册。

2016年4月5日

乌海市教育局

-->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八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慎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和报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三)建立保障机制

建立改革工作问题处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协调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实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九

为落实中央和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要求,按照市教育两委会议精神,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为原则,天津职业大学面对疫情迅速反应,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有序,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结合学校规模和资源条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整合教育资源,遵循“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的原则,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教学优势,依托网络、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网上教学,学生自主学习与老师辅导相结合,远程辅导与网上直播相结合,保障本学期的教学任务顺利开展,实现家校互动、无缝对接,切实做到教学任务不间断、教学进度不延期、教学质量有保证。

二、假期开展的教学工作

(一)落实教学任务

本学期共计开设1033门课程,其中专业课912门,公共基础课121门。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网络教学平台的优势,开展线上教学。其中,公共课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开展网络教学,利用虚拟仿真、动画视频等教学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对于部分需要学生实操类课程和教学内容,在尊重学习规律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后移。保证学期内教学活动的完整,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教学要求和规格。

(二)网络在线教学准备

网络教学平台应用的技术培训辅导,保证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教务

处准备好线上课程清单,供师生选择使用。

(三)顶岗实习管理

目前学校顶岗实习学生5895人,原则上均应停止实习,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对于极少数上岗实习的学生,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对接,根据目前抗疫工作需要,按照实习企业的统一安排,加强防护,注意安全;安排指导教师每天关注学生动态,做好毕业实践指导工作,更具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暂停或继续顶岗实习。建立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实习管理联络网,落实各级具体工作责任,对本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教学准备

根据教学安排,我校原定于2020年2月24日正式开学。现要求全体任课教师充分利用好各类教学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课程准备工作,做到所有课程应开尽开,2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教学准备工作,2月20日召开视频教学工作会,2月24日按照课表开课,分类开设线上课堂,实现教师线上授课,学生线上学习,并指导学生在家开展自主学习,监控学习效果。

三、开学后教学工作

学校主要依托教学资源管理平台,以及智慧职教、超星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教学。为便于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建议每个专业为学生推送不超过3个线上学习路径,每门课程教师选择一个平台开展课程线上教学,制定“线上课堂”学习计划及安排。

(一)专业课

对于教师已开设网络课程,或者在第三方平台具备相应资源的专业课程,开设“线上课堂”。主要通过学校教学资源管理平台、智慧职教、超星线上课堂等途径,以“教师集中发布任务—学生线上学习—教师阶段指导—学生线上考核”的方式,任课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各类平台网课的学习,结合网络直播、在线讨论等方式,教师要确保学生出满勤,做好考勤管理、答疑和学习评价。

(二)公共课:采用线上教学的方式,教师线上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研讨和考勤考核,充分强调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导学相结合。数学、外语类课程,教师做好线上教学辅导、讲授和考核等。思政类课程做好学生自主学习、线上讨论等。体育类课程以体育锻炼app强化学生体质训练,同时做好体质、健康方面的理论学习。

(三)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由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由二级学院组织选课,如期开课,开课方式参照专业课。文化素质课由社科部牵头,教务处协调,于3月1日前,做好素质课聘课工作,并如期完成学生线上选课和开课,开课方式参照公共课。

(四)相关要求

1.师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2.涉及“1+某”证书试点的专业,根据考核要求,适当组织学生的线上培训活动,不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形势再定。

3.严禁学生提前返校进行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等集训活动,指导教师制定训练计划,通过网络进行指导。

4.补考工作延期进行,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5.所有教学例会、二级院部和专业的教研活动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师教学文件按要求到位,按时上交。

6.校外工学结合教学,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停止,待疫情解除后可安排补训。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顺利和高效,学校制定了《某某职业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设置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某某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信息统计组、技术指导组、综合保障组、校园秩序组、教学运行保障组。教学运行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教学保障组),主要职责是根据疫情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并做好相应教学工作部署安排;因疫情导致延迟开学返校,为学生学习做好网络学习的平台、教师在线授课方式等方面工作;及时了解教师到岗情况以及落实做好考勤等教学工作。承担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反馈等相应责任。教学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某某

(二)工作机制

教学运行保障组基于“疫情工作指挥部—教务处—二级院部—专业—班级”的动态管理链,充分发挥各类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不留死角,联动做好师生延期开学期间的教学工作。

1.教务处工作。负责根据疫情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并做好相应教学工作部署安排;为学生学习做好网络学习的平台、教师在线授课方式等方面工作;及时了解教师到岗情况以及落实做好考勤等教学工作;组织各学院通过微信、公众账号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做好联合培养学生和春季入学的高职扩招学生同步延期开学准备;密切关注师生舆情变化;处理其他教学类有关疫情的突发事件。

2.各二级院部。负责制定各院部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制定各专业春季学期课程学习(进度、课表等)调整方案;组织做好教师的线上培训和教研,做好教师开设云课堂的指导;暂停学院各类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做好相关信息统计、收集工作和上报;负责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和教学组织的任务落实,师生通知及时、到位;做好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和检查;处理其他教学类有关疫情的突发事件。

3.专业(教研室)。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速度和建设力度,积极开展专业课程网络教学工作,确保能用、够用;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确保合格的毕业生按期毕业离校。

4.班级工作职责。建立班级教学微信群、qq群等,协助专业和任课教师上传ppt课件、电子教材、讲义等教学资源,加强在线教学管理;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络,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全校师生将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严格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发挥双高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十

各区县应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游泳项目可组织考生分批前往指定的游泳池进行集中测试。

统一考试的时间必须在2015年4月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县选定,并上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并安排在当天考生的最后测试项目进行。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县自行安排。

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确保考生安全。

(二)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委教研室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中学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上报区县教育局,不得更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已建立区县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的区县可组织集中测试,也可以各校为测试点,统一配备测试器材,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方法与细则负责组织测试,学校予以配合。并在当天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软件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体质监测机制,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

4.《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85分—100分 得2分 75分—84分 得1.5分

60分—74分 得1分 59分以下 得0.5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5.本届初三毕业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年级按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八年级、九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 得3分 良好 得2.5分

及格 得2分 不及格 得1分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组织督导队伍对各区县统一考试进行全程督考。

体育考试经费由区县教育局及学校予以安排。



-->

摩托车下乡考试工作方案篇十一

(一)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领域改革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使全社会都意识到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让考生、家长和有关部门都了解体育考试的意义和目的,同时于考前一周将考试项目内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等,在校内醒目处张贴,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8)。

(二)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必须对考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使其全面熟悉考试规则,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要事先搞好预测演练,仔细推敲每一个细节,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应急预案。要提前到考点学校进行现场考察,根据每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测试工作。记录测试结果的每一页必须经测试组成员签字。测试记录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考点学校,一份由县市区保存,一份报市教体局学体科。所有测试的原始资料统一由各县市区妥善保存。凡在测试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或不按规定操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体考工作结束后,市教体局将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开展体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严肃考试,公开公平。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坚持“五统一”、“三公开”、“一公示”。“五统一”即:统一测试人员、统一项目标准、统一测试器材、统一安排时间、统一场地要求。“三公开”即:公开考试内容程序、公开测试方法、公开评分标准。“一公示”即:公示考生成绩。在测试过程中,考生测试完一个项目,即由测试人员口头宣布该生该项目的测试记录;整个测试和评分工作结束后3天内,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所有考生的测试记录和成绩,公示7天期满无误后,再由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统一上报市教体局。

(四)初中毕业生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的考号,必须使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的19位学籍号。学生参考的基本信息(就读学校、考号、姓名、性别、班号)必须以学籍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具有我市义务教育学籍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考;从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需先经当地学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再报名考试;未参加体育考试的返绵学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经主考部门核实,按总分的60%即48分登记成绩。中考体考准考证由市教体局统一样式,各县市区统一制作,准考证照片采用学籍管理系统内的照片。

(五)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因病或残疾原因不能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必须填写《绵阳市初中毕业生免予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7),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有关证明材料,经学生家长签字和学校初审后,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再由学校报经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按体考成绩总分的60%即48分登记成绩。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的中长跑选考项目,各学校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必须严格把关并组织开展好对学生的考前体检工作。凡平时未长期坚持中长跑的一律不得选考该项目,各学校必须在考试现场设立医务小组和值班车辆,准备好必备药物及医疗设备,及时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伤害事故。

(六)妥善处理体育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体育考试与文化考试相比有其特殊性,参考学生必须完成一定的运动量才能取得相应成绩。考生报名后,若在考前意外受伤不能参加测试的,或在考试过程中受伤不能继续参加其余项目测试的,或女生在生理期间确实不能正常参加体考的,均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安排相应项目缓考。安排缓考的考生将到其他学校考点,随同该考点考生一并参加体育考试。

(七)考试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收取,其中:市县两级联合组织测试的,市直属学校上交市上8元,其余学校上交市上7元;县市区组织测试的,上交市上1元。所收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费用,主要用于考务培训、器材购置、资料印制、建档汇总、以及支付考务人员劳务补助等,市县两级联合组考经费不足部分由市教体局解决。

(八)各县市区教体局务必于5月20日前,刻录光盘一式二份[内含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库excel格式(详见附件6),免考学生证明资料扫描件jpg格式],同时将成绩册(确保与光盘数据一致)加盖公章和总结一并报送市教体局学体科。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市高中招生办公室。



-->

标签:摩托车   下乡   考试   工作   方案   通用   11篇  

本文永久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