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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案例19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3-12-27 15:33:42


承包合同是一种双方同意的合同,用于规定工程承包方承担特定工程的责任、义务和收益分配。承包合同的常见问题解析,对于初次面对合同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参考资料。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甲方决定将所承揽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_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

承包范围: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交房、包工程全部风险(含政策和市场价格风险)的全部项目

3、承包人不得对承包工程主体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其他项目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分包,一经发现承包人擅自分包,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赔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于合同终止日十天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劳务分包除外。

4、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有完全责任。

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有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的总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合格标准。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

五、结算及付款方法。

1、结算办法:参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

2、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总造价的。

2。5%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作甲方协调费。若协调费不超出所缴管理费,甲方不再收取;若超出则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税金、定额测定费等,由甲方代扣代交,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与建设单位发生的工程款拨付、材料供应等经济业务,均由甲方财务部门委托代理人凭甲方统一印制的手续办理,否则出现所有经济纠纷与民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向甲方支取工程款,需持甲方统一印制的本企业内部收款收据,并经甲方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章后,报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批,待批准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拨款。

否则甲方财务部门可拒付。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去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支取工程款,更不能以白条形式支取工程款。否则甲方将按乙方支款总额的20%收取罚金,并有权利更换施工队伍。

5、拨款方式: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拨款方式,在建设单位工程拨款到位的情况下,扣除应上交有关部门税费等款额后剩余转付乙方。

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拖欠乙方工程款:

(1)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

(2)甲方尚未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3)虽然甲方已同意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但甲方对乙方已付款比例不低于建设单位对甲方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

6、竣工结算完,甲方收到业主全部结算时30天内与乙方履行内部结算,等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全部工程款后(保修金除外),甲方财务部门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余款在扣除保修金后一次付清。

7、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七、物质供应:

1、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供应给甲方的物资,为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物资。

2、乙方自购材料应为合格品,合格证应齐全,且应保证材料质量,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应有乙方自负。

3、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为合格产品,乙方施工机具应为符合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机具,否则出现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职责:

1、负责与建设单位及上级各部门联系工作,办理工程拨款,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收缴各种税费。

2、负责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容,协调组织工程管理工作。

3、提供业主提供的图纸,有关技术人员会同乙方参加图纸会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建设单位负责,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乙方的工程进度,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勒令乙方限期整改,并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条款、合同及约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4、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审查乙方的各类月报表。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施工材料的质量、实际消耗量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材料实际使用量与额定消耗量出入较大时,除追究乙方相应责任外,并处以罚金,并随时更换施工队伍。

九、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管理模式及各项管理,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的实际要求施工,并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自觉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及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2、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好施工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劳动力,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当乙方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使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3、负责工程的图纸会审,及时搜集整理施工中发生的签证手续,负责编制完整合格的质检、技术、安全、经济资料,参加甲方通知参加的各种会议,按时向甲方递交各类准确的报表和计划,工程竣工后及时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准确地编制竣工图决算,在上级有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达标后,按要求向甲方及有关单位送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存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一份存档。

4、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觉做好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到安全生产,杜绝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乙方施工期间本工程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即人身重伤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质量事故及违约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罚款和各项处罚。

5、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现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6、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理和返工,对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内的保修项目无偿保修。

7、积极配合甲方催要工程款。

8、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责任,对本合同中的乙方均具有约束力。

9、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和工作时间以外及施工现场外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并全部承担各方罚款。

10、乙方不得将承包的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再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单位,否则乙方接受甲方的罚款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其在本合同工程中施工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否则在乙方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任何工程款项中扣除应发员工工资相等的款项,代乙方直接发放到被拖欠者手中,此款项作为甲方向乙方的拨付工程款,乙方予以承认并办理财务手续,接受甲方处罚。

十、进度计划及工期控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甲方经要求无效后,可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应全部分摊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金,甲方还按企业内部规定加罚乙方。

十一、质量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施工,自觉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及甲方的检查,并对检查查出的问题,自觉整改返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费用。

2、阶段验收,应在资料合格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有关部门验收;

竣工验收应在甲、乙、建设单位初验达到规定等级后,由乙方递交竣工报告,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如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等级,乙方应承担甲方对建设单位合同约定或文件规定的罚金和损失,乙方还应按照甲方内部规定接受处罚。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建立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专职安全员,制定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如有隐瞒不报,除承担责任外,按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现场达到滕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十三、工程保修:

按甲方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没约定的按有关部门颁发保修办法)从工程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保修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保修,待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将保修金返还给甲方后,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十四、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监理等对甲方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另外甲方将酌情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费、临设等均由乙方承担。

3、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保修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费、试验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不详、表述不到位的全部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

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双方内部结算、财务结算、工程款交付完毕后,除保修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失效。

2、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3、本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出现争议和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须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法院诉讼。

4、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实行监督管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60000元风险投资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缴纳:20_年1月底缴纳30000元,2月底缴纳30000元。

1、2双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为保证业务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将风险投资款收回,按合同终止当时的业务发展情况,分项计算留存余额。乙方如有需要,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1、3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时缴纳各项税款,由甲方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纳。

1、4甲乙双方合理分工,接单、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负责;出境证明及协调职能部门关系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如有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经营的相同业务,必须交由乙方的劳务部经营。

2、1费用承担如下:

2、1、1劳务部使用房屋的房租1。5万元/年(由乙方个人承担);

2、1、2水、电、物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

2、1、3、电话87558183的电话费由劳务部承担(该电话由劳务部专用),电话87558187的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复印机租金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纸张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报销的费用:

2、2、1移动通信费: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月100元;

2、2、5招待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3、1甲方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再行发给1500元固定奖。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不变,每月再行发给300元固定奖,该名员工资金以业务量进行考考核,业务量每增加100000元,业务资金上浮500元/月。

3、2养老保险: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为基数交纳,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以1200元做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自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个人自行负责。

上述3、4、5、6条所涉费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开销,如劳务部尚未发生业务,该费用在乙方缴纳的`风险投资款中扣除,待发生业务并分配利润后,由乙方再行补足风险投资款。

劳务部自行开发产生业务后,前一次业务利润分配时间以后一次业务利润产生时为准,甲方分配利润的40%,乙方分配利润的60%;甲方提供的业务,由乙方完成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分配利润的60%,乙方分配利润的40%。

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运作与甲方公司同样内容的事务。

5、2乙方帐务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设财务及开立银行帐号,对外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统一对外开具收据收取。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第三十条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

合同。

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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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合同价款:(大写)二、发承包内容。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工程。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监督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工程监督管理。

1、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七、财务监督管理。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户行为:开户名称:,账号为:。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八、关于工程资料的管理。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十、安全责任。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联系电话:年月日。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为了加强施工队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施工队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蓬勃发展,结合公司公司与一公司签订合同精神,经一公司与各施工队探讨研究决定制定目标如下:

一、青岛工区今年度定四个施工队中,引进市场经营机制,对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竞争,公开叫标,以竞争压力为动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根据公司公司给一公司下达的纯利润60万元指标的基础上,确定各施工队上交公司利润指标为二队(刘汉宏)25万元,一队(史武忠)、三队(王丰君)、四队(崔元军)各20万元,李张喜暂不作规定,只按现有工程上交利润、按工程造价分摊办事处费用。

三、所完成利润指标超过规定额时,奖施工队超过部分的50%;不足者,罚不足部分的50%,以调动施工队积极性。如工区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下,施工队无奖罚。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村庄整洁。根据同建同治卫生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甲方将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现签订如下合同:

1、乙方负责将全村垃圾池(筒)的垃圾及时清运焚烧。

2、承包期限自_____年3月1日起至_____年12月30日止。

3、乙方必须在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全村的垃圾池(筒)进行清理,并保证垃圾池(筒)周围清洁;如遇上级开展卫生大检查,则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检查前将垃圾池(筒)的垃圾清理干净.

4、全年清运工资为。

壹万零伍佰壹拾肆元整,年底一次性付完。劳动和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发包方:(称甲方)。

承包方:(称乙方)。

经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方年的总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费为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为保护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桨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的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振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冥买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人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二十条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掏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船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应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的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行。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x,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其它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协议签订的背景:

乙方系甲方公司内部股东,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将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工程项目以公司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经营。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承包的标的物为公司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期限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地产工程项目所涉的房地产全部完成销售止。

1、乙方以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介入公司的经营活动,即由乙方负责融资,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实际的运营活动,公司其他股东不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当每年向乙方支付承包金万元。该笔款项于每年之前付清。

3、乙方承诺从项目前期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中优先拨出资金作为承包金支付给公司。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取得承包金后,不再参与乙方承包项目的盈余利润分配。

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1、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承包经营权,甲方无权干涉。

2、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

3、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4、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3、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以不损害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为限。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以乙方对承包项目的投资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承包金的,应当立即支付并按照应付未付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应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乙方内部承包经营以及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发包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包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承包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

协议书。

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其它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其它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三十条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称甲方)。

承包方: (称乙方)。

经 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 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 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方 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费为 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 (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称乙方)

经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费为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臵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称甲方)承包方:(称乙方)。

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业务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承包方(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方(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方每年度的总承包费为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月日和月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费为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协助承包经营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臵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训练场及主体楼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设备更新部分)的建设和购臵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八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九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法人代表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承建的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合同价款:_________(大写)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工程。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日历天数: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开户行为: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 。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称甲方)承包方:(称乙方)。

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业务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承包方(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方(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方每年度的总承包费为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月日和月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费为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协助承包经营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臵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训练场及主体楼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设备更新部分)的建设和购臵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八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九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法人代表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企业内部食堂承包合同

第一条为庇护本企业外部承包条约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用法令手腕强化办理机制,进步经济效益,特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外部承包条约是本企业外部各单元为实现各自负担的消费运营使命,所订立的明白互相权益任务的和谈,是用条约方法牢固上去的法令文件。

第三条订立承包条约,必需贯彻对等互利、商议分歧、等价有偿的准绳;。

贯彻以责为中间的责、权、利三分离准绳,实施有奖有罚、惩罚清楚的奖罚轨制。

第四条承包条约依法建立,即具备法令束缚力。

当事人必需片面实行条约划定的任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动或消除条约。

第二章根本条目。

第五条承包条约的范畴,包罗:科研、工艺、工装、整机、部件、物质、装备培修、运营办理、劳务合作等。

第六条数目。

数目是权衡承包条约实行的标准。

条约单方应明白划定种类、规格、数目、运营办理目的功效等,没无数量条目的条约是有效条约。

第七条品质。

品质是查验承包条约实现状况的尺度和根据之一。

单方在签署承包条约时,应明白划定品质尺度。

特别请求应在条约中说明。

没有品质条目的条约是有效条约。

第八条限期。

限期是对承包条约实行实现预期目的的工夫请求,应按工场年、季、月、旬、日消费、功课运营方案进度请求签署。

没有限期条目的条约是有效条约。

第九条价钱。

根据厂内划定批准的价钱计较,签署承包条约。

包罗整机、部件和劳务和办自费、旅差费、消费运营办理费、医疗休息保险费等等一概按厂内审定价钱,停止掌握结算。

厂内没有划定定价的,由单方另行商议定价,经厂价钱办理部分核定。

第十条守约义务。

在承包条约实行过程当中,单方或一方不克不及片面实行条约,负有义务的一方答允担守约义务,按本条例划定惩罚。

没有守约义务条目的条约是有效条约。

第十一条属于“不成抗力”的状况,当事人应在有用限期内获得无关主管部分书面证实后,可免去负担守约义务。

第三章法令义务。

第十二条因为设想或设想修正毛病,形成消费单元整机报废,守约方按零部件丧失代价总额的30-50%作补偿金(计补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付出)并按代价的50%付出受损方守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丧失代价在100元如下只罚补偿金。

第十三条因为工艺或工艺流程体例毛病,形成消费单元零部件报废,守约方按零部件丧失代价总额的30-50%作补偿金(计补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付出),并按代价的5%付出受损方守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丧失代价在100元如下只罚补偿金。

第十四条由供方消费的零部件,虽经查验单元查验及格,调入需方后发明所加工的零部件分歧格,需方应经由过程查验单元复检肯定义务。

如属供方的义务,在超越托付及格零部件年条约划定实行限期,按厂内划定价钱核算,供方负担付出需方5%守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

属于查验单元调检失误,查验单元负担连带守约义务。

第十五条利用工模具的单元,在利用过程当中发明工模具分歧格,经查抄(计量)单元审定后,属于工模具制作单元的义务,利用单元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官僚求制作单元供给及格工模具。

工模具制作单元负担付出利用单元50%守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因为东西分歧格所形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丧失。

第十六条对铆装东西在试压时,曾经需方人签收,再发明工模具分歧格,其义务由利用方卖力。

第十七条因为查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酿成的成品丧失,按丧失代价总额5%负担守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因为质料供给不迭时,消费单元因歇工待料而酿成的经济丧失除计补偿外,并按照单方签署承包条约所划定的守约金停止判决,其守约金从供给部分的资金中付出。

第十九条因为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物不克不及按请求实现,对所酿成的经济丧失除计补偿账外,并按照单方签署承包条约所划定的守约金停止判决,其守约金从外协部分的资金中付出。

第二十条因为消费运营进度体例方案的失误,以致原质料、元器件订购经济条约漏项,暂时提出订购方案,按照单方签署的承包条约所划定的守约金停止判决,其守约金从消费运营方案部分的资金中付出,并抵偿供方暂时步伐利用。

第二十一条产物对内销售条约中,因为贩卖职员失误以致条约条目不全、义务不明形成已发货贩卖的产物资金不克不及收受接管的经济丧失,或形成债务纠葛经国度仲裁构造某人民法院判令义务在我方时,对其酿成的经济丧失(含诉讼用度,延聘状师、法令参谋用度),按照单方所签署的承包条约所划定的守约金停止判决,其守约金从贩卖部分的资金中付出。

第二十二条供方不克不及定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守约金,按承包条约所划定的守约义务惩罚。

第二十三条供方所托付的产物或零部件,不契合承包条约的划定,包罗规格、种类、数目、品质等,供方答允付守约金,按承包条约所划定的守约义务惩罚。

第四章变动或消除。

第二十四条承包条约依法建立后,不得因包办人或单元行政次要卖力人的变更而变动或消除条约。

第二十五条发作以下状况之一者,许可变动或消除条约。

(1)订立承包条约所根据的国度方案被修正或打消;。

(3)因为不成抗力的缘故原由,而不克不及或不克不及片面实行承包条约时,应实时向对方声名,获得无关部分正当书面证实书向“仲裁委员会”报告不克不及或不克不及完整实行条约的来由,在获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许可延期实行、部门实行大概不实行,按照状况可部门免去或局部免去守约义务。

第二十六条其余承包,如外部运输、医疗保健、情况庇护(含产业卫生、厂区绿化、打扫等)、管帐、统计、行政办理等种别承包条约,参照以上条目施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厂属个人企业、产业商业公司、休息效劳公司同等总厂某单元所签署的承包条约及其外部所签署的承包条约,均根据本章程施行。

若有守约,其守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外部银行结算付出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由过程的法式颁布见效,修正亦同。

无关法令成绩由经济法令参谋室注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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