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吴某诉父亲履行离婚协议案

分类:范文日期:2024-03-12 14:49:21


简介:2005年11月28日,吴先生和刘女士签订第一份离婚协议,该协议约定:离婚后二人在镇江市区的共有房屋产权归儿子小吴(时年15岁,高中学生)所有,任何人不得更改。同年12月28日,镇江市京口

标签:兴业基金诉熔盛重工案   离婚协议   潮州飞车抢夺案吴某强   我诉离婚纠纷一案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本文永久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