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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月亮,读后感模板5篇

分类:读后感日期:2024-04-15 19: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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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月亮,读后感篇1

这几天,我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非常有意思,也让我感触很深,故是这样的:

在月亮河,米先生的第九个儿子——米加出生了。嘿!他跟别人一点儿也不一样:他的身体黑黑的,眼睛大大的,老爱睡觉(月亮河边住的鼹鼠,没有一个长得和米加)。他的爸爸教他的九个儿子干挖掘工作,可是米加,干着干着就睡着。很让米先生头痛。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米加遇上了尼先生的小女儿——尼里,她在为她的家人洗衣服,每天晚上都是她洗。因此,米加认识了这个朋友。尼里送给米加一块鹅卵石,米加给这块鹅卵石取了一个名字:月亮石。米加说:尼里,我要帮你造一台洗衣机。

米加为了自己的梦想,去了一个叫书城的地方。他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他最好的朋友就是咕哩咕了。有一次演出,咕哩咕把米加变成了乌鸦。米加飞到了一个叫乌鸦坡的地方。

咕哩咕去向喷嚏女巫求助,喷嚏女巫借给他了一本魔法书。咕哩咕把自己变到了乌鸦坡去寻找米加。

大约到了一百天,米加又变回了鼹鼠。他的到来,月亮河边的动物都很惊奇!米加帮尼里造了一台洗衣机

米加之所以发明了洗衣机,是因为他找到了自信,才会成功。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悟非常大:做事要自信,才会成功。

走月亮,读后感篇2

一直都从各大零售网站买书,但是与《月亮和六便士》的相遇却是在一家简约装潢,灯光柔和的书店里。这本书在我的想读列表里很久了,不过缘分终至,无法阻挡。

其实,我是在阅读了这本书之后才意识到翻译的问题,才得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和翻译方式,或严肃或活泼、或繁复或简约。可是,刘先生的翻译方式、所用的辞藻和句法让我毫无阻碍地用两天读完了整本书,并且还能够在这里足足回味一番。废话不多说,接下来谈谈我一个小小的读者的个人感受。

?月亮和六便士》讲述斯特里克兰在不惑之年,突然被内心梦想召唤毫无征兆地抛下妻儿和体面舒适的生活,辗转巴黎、太平洋小岛只为追逐梦想而不问烟火世事,最终被疾病夺去生命故事。如果我再小那么几岁,也许在读完之后就会深深为斯特里克兰那种不顾一切追逐梦想的精神所打动、鼓舞,再合上书心满意足地睡一觉。但是前几天阅读完之后,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却是”一开始心里说不出来的暖意,那是类似于恬淡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快消散开,留下的是一种愈发浓烈的震撼,画画的理想到底有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人像着魔一样,放弃现代人眼中光鲜亮丽的一切呢?

斯特里克兰在离开伦敦之前做着舒适普通的工作,会与爱和作家教朋友的太太一同进行社交活动,只是不爱讲话,大多数时间沉默着,而当他逃往巴黎之后,过的日子却一贫如洗,但他本性中的自由矿业与不羁却越发不收敛。一个在上的逐梦人是受到梦想多大的催化力量才蜕变成那样的摸样。在我们常人的眼中,他的所有行为看起来是那么冷漠无情自私。没有丝毫在意,他满心只为自己的画画理想,为了那轮明亮的月亮。

毛姆先生在小说中描写斯特里克兰的许多时刻,将语言用得十分戏谑,不仅是代表着追求梦想的主角对梦想的态度,也仿佛让所有看到这样文字的读者们受到了一种质问:“你的梦想还在吗?这样为月亮放下脚下的六便士,你舍得吗?”

走月亮,读后感篇3

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后悔从来没有光顾过他的意识。作品表现了天才、个性与物质文明以及现代婚姻、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有着广阔的生命视角,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了犀利地解剖,混合着看客讪笑的幽默和残忍的目光。

30年前,我读过此书,不知为什么,最近又读了一遍,感悟几乎没变。除了对思特里克兰德那种对艺术,对美的追求至死不渝的精神仍有敬畏之外。可能是因为思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时的年龄和我这个年龄差不多,在我看来,理想是二十几岁之前的年轻人的事,我们今天这个年龄已经不敢有什么损失了,因为已经伤不起了。但思特里克兰德却不顾一切抛开世俗、亲人、安逸的生活现状只为了心中的那个月亮。我除了对他的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悲壮感到敬畏之外,还有对他的理解和同情。

同情的是,他离家时并没有带走家里的分文,在巴黎他住在最简陋的旅店,过着饥饿潦倒的生活。画的画几乎没人买。有时靠在酒吧和别人下棋赢得了一杯饮料。当他生病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荷兰画家斯特罗伊夫,一个老好人,老实人,他也是一个画家。他能识别思特里克兰德的画,他认为思特里克兰德是个了不起的画家。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出名。他,他是思特里克兰德的伯乐,他认为如果思特里克兰德死掉的话,那才是艺术界的损失。他不顾一切的把他带回家里,和妻子精心照料他。然而病愈后的思特里克兰德却绿了自己的“救命恩人”,最后又抛弃了布兰奇,使之自杀。

当我看到这些时,我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是理解和同情的,因为他作为一个艺术家,画家。他没有钱,靠别人救济。哪有钱请模特呢。而布兰奇的身体完美得正是他想找的模特。在人性的欲望与艺术的矛盾中。人性软弱的一面,自私的一面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控制的。他画了布兰奇的裸体,而布兰奇却爱上了他。说什么也要和他一同离开,斯特罗伊夫不忍心看到妻子跟着他流浪,于是自己搬了出来,把房子、画室留给他。这是对亲人的爱和对朋友的宽容。心襟宽阔,美的一种表现。我们又来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又是怎样的呢?他把那幅裸画放在画室,留给斯特罗伊夫,因为他觉得斯特罗伊夫能欣赏那幅画的美。这是艺术家之间的一种共鸣,无言之中的一种感激。对于生活的种种迹象,有时候我们是无法说清楚它的真相的。只是两心相知的知己才能明白彼此的做法。思特里克兰德是孤独的,他在往后流浪到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后和一个土著女人结了婚,后来染上麻风病。双眼失明,仍然在地上,墙上制作了一生中最后的一幅巨画,伊甸园。并嘱咐他的女人,在他死后把他和那间画房一同烧掉。

在艺术家的灵魂深处,他知道自己的孤独,另类,和不被世俗的理解及认可。生命意义不是被世俗之人认同,而在与自己为寻找美创造美。对自己的肉体、灵魂进行一次可怕的折腾,饱受折磨拼力寻找的一种表达的释放。

走月亮,读后感篇4

?月亮与六便士》问世于1919年,堪称毛姆最负盛名的作品,这部小说以62种文字风靡全球,发行了6000多万册,还曾两度改编为电影。在中国,《月亮与六便士》堪称文艺青年必读的经典。毛姆在这部小说中,以一个旁观者为第一人称,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描写了主人公不管不顾,与家庭断绝关系,穷尽一生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与理想的故事。

什么是月亮?月亮是人心中的清明理想,月光是那么皎洁,梦想是那么美好。什么是六便士?六便士是现实,是金钱社会中的蝇头小利。月亮高挂空中,遥远而美丽,若要追寻,必然经历一番曲折,最后很可能一无所获。而我们全都站在土地之上,每日面对的都是现实的生活。六便士纵使带着铜臭味,却也是我们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为了追求心中的理想,变得不可理喻,背弃家庭,因此落魄一生,在一个小岛上染病而终。但在最后,他终于完成了毕生的使命,找到了他一直追求的东西。你可以说他冷酷无情,视道德如粪土,但在另一方面,他对理想的坚持不懈,也值得我们这些终日围绕六便士生活的人学习。人性是复杂的,内心是多变的。

我们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本是一位证券经纪人,生活殷实,家有“贤妻”,有一双儿女,将来定可开枝散叶,子孙承欢膝下,过着充实、幸福的生活,到时寿终正寝,入土为安。“这一定是世界无数夫妻的剧本,这样的生活模式虽然平淡,但也不啻为恩惠,会让人想起一条小河缓缓流淌,蜿蜒流过绿草如茵的牧场。

然而,这样度过一生,总会让人觉得心有不甘。有的人喜欢简简单单,做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在平凡中迎来生命的尽头。梁实秋说:”人生本来如寄“。生命是那么短暂,何不简简单单,恬适自在地过活。斯特里克兰夫人就是这样的人。她安于家庭,终日相夫教子,生活中唯的起伏便是与艺术家的交往。她以她热爱的家庭、丈夫和儿女为傲,现实中这样的女人并不在少数。但是,人都有一腔热血,不愿意在碌碌无为中度过一生,渴望出去闯荡,经历一番起伏,哪怕会碰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固然不可多得,却会让不甘庸碌的灵魂惊惧不安。人在骨子里都渴望过惊险剌激的生活。他们不喜欢安稳的陆地,只想在惊涛骇浪中挑战自己。他们要的是刺激是轰轰烈烈,尽管前路危险,却阻止不了一颗喜好冒险的心。

有人说,这世上最复杂的莫过于人心。斯特里克自利,不顾人的感受,在这一点上,就算对他有再多的批评也不为过。但是,他不顾一切追求艺术,他的那种纯粹的精神又值得我们敬佩,这就是人性的复杂和矛盾。理想是美好的,但必须分清理想和幻想。人可以追求理想,但要脚踏实地。月亮虽美,但我们终究是生活在地上。无地上的六便士,我们的梦想只能变成空想。月光洒向大地,笼罩着现实中的一切。我们还需从现实出脚印,实现心中的清明理想是否曾抛开一切,追求心中的理想?你是否曾受到现实的羁绊,终日蝇营狗苟?面对人生的种种选择,你要天上的月亮,还是要脚下的六便士?如果你想摆脱世俗的束缚,寻找灵魂的家园。那么,《月亮与六便士》便是你的必读作品。

走月亮,读后感篇5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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