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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算公式 增值税专票心得体会(优秀19篇)

分类:范文大全日期:2023-11-14 06: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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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算公式篇一

增值税专票是企业进行纳税和账务核算的重要凭证之一,也是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会计师还是财务人员,都需要具备一定的增值税专票操作技能。本文将分享我个人在增值税专票操作中的体会,以期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二段:正确了解增值税专票的基本信息

增值税专票是税务机关在发生应税行为后,为纳税人开具的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以及证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专用发票。在进行增值税专票操作前,了解增值税专票的基本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人、销售方名称等等。

第三段:正确处理增值税专票的几个关键问题

在增值税专票操作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注意。首先是发票抬头填写,因为发票抬头填写错误会影响到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其次是发票号码的核对,因为发票号码一旦填错,就不能再更改。另外还有增值税税率、税额的计算以及增值税专票的保管等问题,都需要认真处理。

第四段:优化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和使用

合理优化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和使用,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效率,减少出错率。例如,可以建立自动化开票系统,并结合电子发票使用,实现发票的自动开具和发送,减少了手动操作的繁琐。此外,及时对发票进行归档、管理,有利于企业的账务管理。

第五段:结论

增值税专票的操作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少的一环。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才能更好的掌握增值税专票的操作要领。同时,合理优化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和使用,将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对大家在增值税专票的使用和管理上有所启发。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二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土地升值所征收的税费,近年来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我个人在研究和了解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我认为土地增值税可以有效调节土地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提供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业投资。然而,土地增值税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如征收标准和手续的不合理性,以及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不利影响。最后,我建议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时要考虑到公平和可行性,并适时进行改革与完善。通过这些体会,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土地增值税的意义和作用,为其在中国的实施提供参考。

首先,土地增值税的存在可以有效调节土地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是稀缺资源,其供需关系的失衡容易导致土地的过度升值。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通过提高土地成本,限制土地买卖的频繁转让,从而抑制土地价值的虚高。这样一来,企业和个人对于土地的需求就会更加谨慎,并更加关注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因此,从宏观层面上看,土地增值税的制度对于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提供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投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通常是根据土地的升值幅度来确定的,而土地的升值往往需要依赖于城市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利用。因此,通过对土地增值税的收取,可以将土地升值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转化为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民生、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资。这样一来,土地增值税不仅可以规范土地市场,还可以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然而,土地增值税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有些地方存在违规减免的情况,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程序繁琐,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缺乏相关知识行政能力,征收手续不合理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成本和困扰。此外,一些人担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经营风险,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和程序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在我国的实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不仅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市场的稳定,还可以为财政提供重要的收入来源。然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时,要考虑到公平、合理和可行性,避免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监管和规范。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增值税的功能和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三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二、增值税的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款的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增值税。

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后的余额为税基。

我国原来开征的是生产型增值税,1月1日后全面改征消费型增值税。

三、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11月5日,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税基列举法

(二)税基相减法

(三)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又称进项税额扣除法、税额扣减法,简称扣税法。其基本步骤是先用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产出-投入)×税率

=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作为一种广泛的税收制度,增值税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下,企业增值税成为了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作为企业管理者,我有幸亲身参与了企业增值税实践,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本文将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和税务风险管理等方面,介绍我在企业增值税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节约成本(250字)

在企业增值税实践中,节约成本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首先,公司应积极采取合理的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增值税负担。例如,合理安排进项税额抵扣、合理调整生产和销售经营结构,可以减少应交增值税的金额。其次,降低税务成本需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内部运作规范和有效,尽量避免因税务违规带来的滞纳金等额外支出。此外,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变动,也是节约成本的有效途径。

第三段:提高效率(250字)

除了节约成本,提高企业增值税管理效率也是企业管理者的重要任务之一。首先,在信息化时代,企业应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建立高效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机制,可以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业务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同时,积极与税务机关保持互动,及时解决税务问题和疑点,确保税务事项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增值税管理效率,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和机遇挑战。

第四段:税务风险管理(250字)

在企业增值税实践中,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重要任务。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税务操作的合规性。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其次,合理规划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有效应对税局的调查和审核,降低税务风险带来的财务损失。此外,积极求助于专业税务机构的建议和帮助,也是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五段:结语(200字

在企业增值税实践中,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和税务风险管理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信息化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税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然而,企业增值税实践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探索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并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只有持续改进,才能真正提高企业增值税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五

浦东新区税务局:

本公司系软件开发行业,根据软件行业的优惠政策,于年12月10日向贵局申请技术开发项目免税事宜,申请的项目名称分别为:汽车电源和发动机管理的ecu开发、交通流中央控制系统软件、银行维护系统。免税额为:19.19万元、50万元、12万元。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于2013年9月6日批准同意申报,合同登记编号分别为:13310016000517、13310016000400、1331001600040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现可以申请免税处理。

为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望给予协办,为盼!

2013年12月10日

****公司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六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资源出让、转让或者让与后,房地产开发商、产业项目所有人依法代扣代缴的一项税款。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土地增值税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调节财政收支起着重要作用。在长期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并且对于其未来发展也有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首先,土地增值税在调节房地产市场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缓解土地供应过于紧张或过于宽松的现象,避免因土地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市场不稳定。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凸显,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能够有效地调控土地的供应量和价格,进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其次,土地增值税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土地资源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激发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还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财政资源,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再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调节财政收支状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市场的繁荣,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额度逐年增加。这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了可靠的来源,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也可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长,防止政府财政风险的发生。可以说,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于调节财政收支状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我认为在未来土地增值税的发展中,应该进一步完善其征收机制,提高其公正性和透明度。土地增值税是一项涉及重大利益的税收制度,必须确保其征收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避免出现权力寻租、腐败现象。此外,应该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率和征收周期,避免对经济和市场产生过度的影响。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的衔接和协调,避免出现重复征收或者遗漏征收的情况,确保税收制度的整体效果。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调节财政收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然而,在未来发展中,仍需进一步完善其征收机制,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只有这样,土地增值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七

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方式之一,也是企业和个人最常接触到的税种之一。为了更好地学习掌握增值税相关知识,许多高校开设了增值税实训课程。本文主要通过分享个人的实训心得体会来探讨对增值税实训的认识和理解。

段落二:实训中的挑战

在增值税实训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学习相关的操作技能。这对于我们身处学生阶段的人来说是一项极大的挑战。首先,我们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税法相关知识,这包括理解税种、税务管理、会计税务处理、纳税申报与管理流程等等。其次,我们还需要通过计算和操作模拟案例来熟悉税务申报和缴纳流程。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它需要我们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耐心和细心。

段落三:实训中的收获与技能提升

尽管增值税实训过程中存在诸多挑战,但是接受实训的收获和提高也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实训,我们不仅掌握了增值税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而且对税务机构的管理制度、纳税人和税务机构的协作模式以及社会税制改革等方面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些知识和技能也为我们未来的就业和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段落四:实训对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

增值税实训拓展了我的职业视野,并意识到税务专业人员的重要性。这加深了我对税务工作的热情,也为我的未来职业规划提供了帮助。今后,我将专注于深入学习税务法规和操作技能,并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税务专业人员。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学习,未来的职业发展将会更加可持续和具有前景。

段落五:总结

通过增值税实训,我既学到了知识和技能,也提升了自己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能力。我在实训中体会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更加认识到税务专业人员的责任和使命。我相信,这次实训经历将对我的未来产生深远的影响,使我更加坚定实现自己职业梦想的信心和决心。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八

主送:主管地税分局(全称)

内容:本公司属于(经济性质、类型)的公司,从事、行业。由于今年以来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持续涨价,而销价基本持平,使本单位的成本日益增加,再加之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因此,在经营上出现了严重的滑坡。截止今年10月底,公司销售收入为xx万元,同比下降x%,利润亏损xx万元,而库存成本同比增加了xx万元,增长率为%。为帮助本公司能够渡过经营难关,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维持,特向贵局要求给予本公司免征xx年度房产税的照顾。特此请示,望批准为感。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九

增值税是指按照货物或者服务增值额计算销售税或消费税的一种税种,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制度。在中国,增值税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所以对于企业管理来说,学习增值税实训至关重要。本文作者在进行增值税实训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汲取到了不少经验和教训,本文将对这些心得体会做出总结。

第二段:认识增值税的重要性

在增值税实训中,作者深刻认识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增值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负大小和经济效益,因此正确地掌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适用规则,对企业的发展极其重要。同时,增值税还关系到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如果企业计算错误或不遵守规定,将面临罚款、税务风险等不利后果。

第三段: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

在实践中,作者从增值税实训中吸取了很多经验和教训。首先,加强对增值税法规的学习和适用,以免在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其次,及时调整企业的税务策略,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税负。最后,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核,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真实可靠,避免因财务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巨额罚款和税务风险。

第四段:实践中的收获和心得

在增值税实训中,作者不仅领略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更在实践中收获了不少心得。首先,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账务纠错。其次,掌握合法合规的税务优惠政策,尽量减轻企业负担。最后,保持财务管理流程的清晰和透明,让财务报表始终保持真实可靠的状态。

第五段:总结

在本文中,作者就增值税实训心得体会作出了深入的总结。认识到了增值税的重要性和适用规则,同时从实践中吸取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从而获得了实践中的收获和心得。在今后的企业管理中,作者将继续加强对增值税法规的学习和适用,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和减税措施,以此更好地服务企业的发展。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

璧山县国税局丁家税务所:

重庆天冶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成立,法人代表代明涛,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职工人数38人。经营范围及方式:种植销售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属免征增值税,现申请减免增值税,望批准!特此申请!

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3月5日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一

第三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第三十二条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第三十九条条例第二十三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二

**县税务局:

秀山××××××服务中心是一家隶属秀山县科委,专业从事我县农业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农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一体化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心经营范围:蔬菜种子及农药销售,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心地址为秀山县××××××××,注册资本10万元,单位负责人×××,中心的税务登记号为:××××××××××××。

根据财税〈〉第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通知。特申请免征增值税。

申请单位:秀山××××××××××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对土地增值所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土地增值税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个人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将就土地增值税的个人心得体会展开论述,以期能够为相关政策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

第二段:土地增值税的意义(250字)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供给量有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土地增值收入也不断膨胀。土地增值税的引入,旨在通过对土地增值收入的征税,达到减少土地增值收入过高和恶性激励的目的。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限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抑制土地价格泡沫的形成,保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为社会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福利事业提供重要的财政支撑,促进城市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第三段:土地增值税的实践意义(300字

在个人的实践中,我认识到土地增值税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首先,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有效制约房地产投机行为。通过对土地增值收入的征税,能够使投资者更加关注房地产项目的实际价值,减少盲目追求短期收益和投机泡沫的发生。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观的财政支持。税收的增加可以为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福利事业提供必要的经费,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最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税收的调节,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促进城市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

第四段:土地增值税的不足之处(300字)

尽管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城市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土地增值税的税负过重可能会对企业投资和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过高的税负可能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影响其正常投资和经营。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施难度较大。土地增值的计算和核算需要大量的数据和指标支持,土地估价的准确性也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提出了挑战。最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执行与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实践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或行政干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与协调。

第五段:建议与展望(200字)

针对土地增值税的不足之处,我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其制度和政策。首先,应该适度调整税率,确保税负不会过重影响市场发展和企业投资。其次,在土地增值的计算和核算方面,应加强数据的统计和管理,提高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最后,土地增值税征收与监管的执行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总结(100字

通过个人的实践,我认识到土地增值税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尽管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通过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的制度和政策,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支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充分倾听各界意见,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协调,不断提高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效率和社会效益,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四

**县国税局丁家税务所:

重庆天冶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11月成立,法人代表代明涛,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职工人数38人。经营范围及方式:种植销售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属免征增值税,现申请减免增值税,望批准!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五

增值税发票整治是近年来税收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是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管,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环境。自我国加入WTO后,税收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发票整治更是成为了税收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作为一名企业财务人员,在这场发票整治的浪潮中有了不少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规范意识的提升

在发票整治过程中,我意识到学习规范和要求对纳税人的重要性,随着税收领域的不断拓展,纳税人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掌握稳定的税收知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我会认真制定各种报税计划,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及时把握最新规定。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税务局的有关执法规则,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发票的准确填写和申报,避免因无意疏忽而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

第三段:自律意识的提高

发票整治过程也让我意识到了个人自律意识在发票整治中的重要性。每个企业财务人员都应该自觉遵守纳税相关法规,并维护企业形象,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在自律上,我时常提醒自己要发扬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处理涉及到税收的信息,不得散播虚假或不实的信息。同时,也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避免留下漏洞和隐患。发扬自律意识,不仅有利于自身的职业生涯,也有利于持续发展的企业长远规划。

第四段:合作意识的加强

发票整治过程中,建立联系、加强沟通、拓展资源合作的意识也尤为重要。在与税务部门和其他企业协作时,密切交流、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合作意识的加强,可以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和行业动态,并在发票整治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提高审核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财务人员分享经验和技巧,共同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五段:自我提升意识的深化

发票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让我意识到了自我提升意识的深化。随着数字化的进行以及税收规模的不断扩大,纳税人的技能和认知水平也要不断提高。个人平时应关注税筹技巧、财税知识、财务管理理论等相关领域,增强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升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和担当。同时,还要通过常规和特殊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纳税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对税收工作的素养和能力水平。

结语:

发票整治的过程中,我不断提升自己的规范意识、自律意识、合作意识和自我提升意识,让自己与税务管理的要求更加契合。未来,在逐步完善数字化税收管理的过程中,我也将不断学习新知识、更新自己技能,为税收新时代的到来做好准备,为企业稳健、规范的发展贡献力量。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六

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的税收,对比世界各国,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大多数仅设置两档税率,一档为标准税率,另一档为低税率,通常适用于一些社会的公共品,如基本生活必需品,住院和医疗服务、食物和水的供应、公共交通、邮政服务、公共电视、慈善服务、文化和体育活动等。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率已涉及多档税率,包括17%、13%、11%、6%,此外还涉及简易征收率3%、5%及4%减半征收。造成增值税多档税率并存有历史的原因,如我国从1994年开始对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但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从2012年开始的,目前,增值税的暂行条例依然有效,但是营改增的法规体系相对独立,这两者之间虽然有共通之处,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税率上存在差异。

增值税税率存在多档也有行业诉求的原因,许多行业希望获得增值税低税率来实现对行业税的扶持,为满足一些特定行业的政策诉求,税率逐渐发展成为多档。此外,过渡性也是造成多档税率的原因之一,在营业税税制下,按不同的行业设置多档税率,改为增值税后,纳税人一方面会比较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税率的差额,如果过大则很难接受,当然在此有计算方法的差异,但普通的纳税人通常对于税负的直观感受是从税率开始的,因此,为了便于过渡,则设置接近原营业税税率的增值税税率,造成税率差异。

但是,多档税率并存,显然会扭曲增值税的中性,造成抵扣链条的断裂,目前在执行中相关问题已经显现。

例如,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一家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由于车票的价格是限定的,收费过低,因此企业长期亏损,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来持续经营。但是,频繁地使用车辆会加速车辆的报废,因此,新增购进的车辆数额并不少,由于企业销项与进项之间的差额很小,运输业的销项税率为11%,而进项购买汽车等的税率为17%,所以该企业假设采用一般计税法,会长期存在留抵额。大量的留抵额存在,一方面会占用企业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也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因为一个长期经营但没有税金产生的企业,很容易让人怀疑是否偷税漏税,而事实上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税率的差异。

关于增值税的四档税率如何简并至三档,有不同的假设。一种假设为取消13%的税率,从影响程度看其为较优的选择,因为,13%税率的应税范围较少,主要包括粮食、自来水、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产品等。但是,取消了13%税率以后,17%、11%及6%三档税率依然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解决一些企业由于购销项税率差异而导致进项倒挂的问题。一种假设为取消6%的税率,其最大的优点在于减少了税率的差距,剩余17%、13%及11%三档税率更为接近,再经过下一轮的改革,进一步简并成为17%及11%两档税率,和国际较为接轨。6%的税率主要涉及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技术、现代服务等,给其设计较低税率一方面是考虑到现代服务业人工成本占比较高,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另一方面原因在于这些行业均为我国扶持的行业,需要政策倾斜。如果将金融行业等的6%税率取消,最直接的影响不在于税收成本,而在于遵从成本,因为要变换税率,整个金融机构的结算系统、合同系统、报价系统等均需随之发生调整,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另一种假设是将17%税率并到13%的税率,或者将11%的税率并到6%。将17%税率并到13%的税率,则剩余13%、11%和6%;将11%的税率并到6%,则剩余17%、13%和6%。显然后者会拉开货物与劳务在税率上的差距,直接影响到混合销售及兼营,一些货物与劳务的混合销售只能选择拆分合同而成为兼营,分别计税,否则按货物的混合销售会对劳务征收高达17%或13%的税。

对比世界上征收增值税的国家,17%的标准税率并非最高的。根据oecd(经合组织)消费课税趋势的报告,增值税税率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5年~2000年),许多国家不断提高增值税标准税率。1995年,在使用增值税的31个国家中,有20个国家自实施之日起至少提高了一次标准税率。1975年到2000年,oecd成员国的平均标准税率从15.6%提高到18%。第二阶段(2000年~2009年),大多数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保持平稳,33个国家中的22个国家税率保持在15%~22%。截至2009年1月1日,只有5个国家的税率高于22%(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2000年到2009年,oecd成员国平均标准税率略有下降,从18%下降到17.6%。

第三阶段(2009年~2014年),为化解经济金融危机带来的巩固财政的压力,许多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大幅提高。在这个短时期内,21个国家至少有一次提高了增值税标准税率,包括捷克、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波兰、葡萄牙、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英国、冰岛、以色列、日本、墨西哥、新西兰和瑞士。这导致未加权的oecd平均增值税税率从2009年1月的17.6%提高到了2014年1月的19.1%。2009年,只有4个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高于22%,但到2014年已经有10个之多。

关于简易征收率,面临一个两难抉择,从税制本身看,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并存会导致增值税的扭曲,原则上应该在增值税立法时取消简易计税。但笔者的调研发现,中国的现实情况是许多的进项依然由于市场、法制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制约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如果取消了简易计税,对于中小企业影响较大。此外,关于简易计税的门槛也应进行相应修订,例如销售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生产企业50万元以下,其他企业为80万元以下。显然,发展至今这个标准已经过低了,例如一个利润不高的家具销售企业,其销售一套家具的价格已经超过80万元,但利润却很低,并且购买的木材由于市场不规范、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在这样的背景下,按一般计税法无法抵扣进项,但按简易计税法其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所以,应该将销售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提高到与“营改增”的500万元相一致。

笔者认为,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应最终改革为仅设置两档,一档是普遍适用于所有的货物及应税劳务的标准税率,另一档是适用于政策性需要扶持的特殊物品或服务的低税率,主要是公共品的低税率,不应再按行业去设置不同的税率。并且,增值税分步改革的管理成本太高,每一次税率的调整,企业均需调整信息系统,税务机关也需调整信息系统,纳税人需要培训及熟悉相应的业务,合同也需要调整。

因此,在增值税立法时应争取一步到位实现改革的目标。此外,税制的改革走向深水区,除了税制自身的科学性以外,还需要社会其他方方面面的配合及跟进,否则困难重重。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七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欢迎阅读!!

(一)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1、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017号)

2、商业企业取得捐赠和分配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

合同

或证明材料。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3、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4、纳税人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抵扣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45号)

5、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

从20xx年1月1日起,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20xx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404号)

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的抵扣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其税额按照所随同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可允许抵扣。

7、纳税人购置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规定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增值税防伪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其中,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8、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0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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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八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一种将企业生产经营中未使用完的增值税留存起来,以后用于缴纳增值税或者退税的政策措施。从2016年开始,该政策已经全面实施,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财务优惠。在自己的工作中深入学习了这一政策后,我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也感受到这一政策所带来的诸多优点。

第二段:优点1——灵活性高、效益显著

首先,增值税留抵退税有非常高的灵活性。企业可以灵活调配所留抵的增值税用于缴纳当期的增值税或留存到以后使用。这样,企业可以更加精准地规划自己的财务预算,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同时,增值税留抵退税还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效果,就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通过留抵增值税,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更有价值的领域,同时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实现了财务上的收支平衡。

第三段:优点2——减轻税款承担压力、较少税务风险

其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还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款承担压力。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虚假交易、采购和销售环节的货物及服务存在税额不符等情况,如果企业申报错误被税务机关发现,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税务违法风险以及面临罚款等后果。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可以使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方面更加谨慎,避免收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减小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风险和压力。

第四段:优点3——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

最后,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促进行业的发展。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可以使企业减轻税务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

第五段:总结

总之,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企业自身发展都有着极大的帮助,尤其对于处于财务压力较大的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财务需求和经营情况来科学规划所留抵的增值税,提高财务使用效率,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效益。

增值税计算公式篇十九

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时间及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税纳税人信息确认工作如何进行?

答: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税部门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对营改增纳税人逐户进行核实确认,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备案登记、税银协议签署、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行安装、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等试点准备工作,请纳税人关注国税部门通知(电话、短信等),主动配合完成信息确认。需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且尚未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除外),在向国税机关反馈《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前,请务必携带:《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营改增后有哪些税收暂由地税机关代为征收?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税部门暂委托地税部门代为征收。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4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 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六、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4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七、营改增后,我市个人销售住房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八、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如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公告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九、营改增纳税人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答:营改增纳税人请及时与主管国、地税机关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各地主管国税机关组织的辅导培训,及时了解掌握试点的相关政策,提前做好财务核算、发票领用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有关营改增的政策文件,纳税人可登陆省财政厅网站(http:///)、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营改增工作专栏”进行查询。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当地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地税机关联系,也可拨打全省12366税收咨询服务热线联系。

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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